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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dry (小修), 信区: WeAreFamily
标 题: Re: 盘古乐团 冒生命危险来台湾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4年03月01日17:50:21 星期一), 转信
我已经说过了我所考虑的层面单单是国家这一层,国家在这里是“原子”
Omu和法X都通过一种组织化的形式向权力发起探求,注意,是权力,而不是权利
这关系到国家是什么样国家“原子”是个什么“原子”的问题
因此两个政府从国家利益的角度出发取缔了两个教团
在这里,保持现有的政治制度是国家利益
不同的是方式方法,仅此而已
如果在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里出现组织要求推翻宪法建立另一制度的国家
比如激进时期的美国共产党,那么也一样会被政府取缔
放在现在来看,美共当时的遭遇也可以称得上是被迫害了
至于你非要把内部的细节事件拿出来试图推翻我的立论基础
我想说的还是,不是一个层面的东西,再继续纠缠不清没有意义
而且,借用你对道德的引申,国家利益是没有道德可言的
美国既然可以为了国家利益去灭掉不民主的Iraq,
也可以为了国家利益去扶持不民主的Saudi Arabia
那么你说他的国家利益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
对别国而言可能不太道德,对美国自己则理所应当
【 在 catdog (评论员)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不谈自然哲学问题。单说邪教这个问题。
: 既然你不承认我说的假设,你列举日本的审判有什么意义呢?
: 明明是不相关的事情呀。为什么不就中国法律本身来谈呢?
: 在有,国家利益凭什么要超越内部机制而存在呢?像BBC那种
: 危害国家利益的媒体为什么没死掉呢?
: //道德值得是整个事件的合理性,取得是广义的概念。
: 【 在 dry (小修) 的大作中提到: 】
: : 对于前半部分,我所说的化学与物理指的都是经典理论,
: : 现代化学和物理学结合得很紧密,当时写的时候想到可能有人会以此提出异议
: : 但是既然是网上的讨论而非正式的论证,我也就懒得换例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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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我只希望能理性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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