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aaabbb (蚊子·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Re: 紫丁香版主管理办法,第三部分--版主奖惩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8月09日09:05:28 星期四), 站内信件



这好象不是一功抵百过而是一过抵百功吧
功是功 过是过
为什么要扯到一起

【 在 passwd (风里密码·谁人知我心) 的大作中提到: 】
: 工作认真得到的奖励由于工作失误去掉有何不妥?
: 难道一功抵百过?咱们现在的制度太多的能上不能下了
: 【 在 aaabbb (蚊子·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的大作中提到: 】
: : 如果一个斑竹特殊权限不是因为工作的需要而是由于
: : 工作认真而取得的奖励的话,这样去掉就有点不妥.
: : 难道对于一个人的奖励会因为其后来的失误或错误就可以收回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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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竟然经得起心痛的伤疤,

在那最后一刹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61.167.2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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