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acPark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dui (电机楼主之考研), 信区: LilacPark
标 题: 毁人的眼神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1月03日18:03:44 星期三), 站内信件
偶尔听朋友讲了个故事,另人深思:
那是他到大学的第二学期,系里的高数教授患病。无奈于学校教师队伍的过小,教导处安
排了和外系一起上课,从师于外系的贾教授。说实话,贾教授的授课远不如以前的那位老
教授,我就经常在他的课上打瞌睡。原因嘛,很简单,一是讲课不精彩,二嘛,就是我懒
,而高数课偏每每在上午的第一节,去的晚了当然座位就得靠后,这种事是经常的,懒嘛
。不过以前占座真的没有这么疯狂,就是因为“假”教授的音量太小,再加上两个系一起
上课,二百多人,诺大的教室,在后面是听不清将什么东西的。占据了天时地利,再加上
人和,大家都睡,那我也不能客气,睡吧。但有一天一位女孩就那么突然地闯进我的世界
。
进入我的视野,也算我的福分。她不是那种特别出众的女孩,只是给我的感觉还好。那时
盛行的占座之风,据我所知也是她的杰作。每每她都是座在前位的,而且她们寝室的六朵
金花都簇在一起。说她们“金花”,那实在是看她的面子,不过还算差强人意吧。由于我
的位置靠后,于是又有了地
利,偷偷地看上几眼,在装作没事的样子,听几句教授的课。“秀色可餐”,真的不假。
她的到来使我的瞌睡虫也减少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逐渐的宿舍里提到这个女孩的次
数增多了,而且往往带上几句酸溜溜的话。我实在听的不耐烦,有时就“顶撞”宿舍里哥
们儿几句。有时明
明是女孩的毛病,也会将舍友批几句。其实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为了什么,女孩可是一句话
也没和我说过,有的只是那种感觉罢了。至于什么感觉连我自己都搞不清楚,有那么一点
心动而已。在宿舍里的评论是没有裁判的,好在我的嗓门比较高,往往都能赢得胜利,那
种胜利也属于女孩的。
于是,我被舍友戏称为女孩的“辩护律师”,而且有时还能有很善意的玩笑开在我的身上
。仅此而已!说实话,我本来就想保持在这种阶段就行了,因为我真的很对不起“观众”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不想做那种让人听了会发笑的事。
但是后来朋友善意的玩笑结束了那些遐想的日子。
低头不见,抬头见。开朗的她总会冲你笑一笑。忍不住了就打声招呼,也没什么,点个
头就过去。慢慢了解到,她学习很好,没有男朋友,家是XXX。
不知是碰巧还是故意,和她总能不期而遇,或在同一个教室,或在同一个食堂。于是有点
自做多情的我把这些归到缘分那里,心里有点虚。
记得那是个晚上,不期而遇的我们又在同一个教室。故事就这样发生了。由于我的疏忽
,忘了带高数的习题集,怎么办。其实我完全可以不用它,或是回宿舍拿。就是我的无心
或者是命运的作弄,那时的我却做了一个错误的选择。
当我提着水瓶去打水,无意间看到她的桌子上面放着我急需的习题集。当时她好象出去了
,座位上没人。在外面打水连带溜达了一会,回来时她也回来了。愣神的功夫,她微微抬
了一下头,就在那时我看到了让我感动一生的眼神。就是现在回想起来那眼神依然还在眼
前,只是人去楼空。话说回来,当时假如没有她的那种眼神我也不会,唉!只能长叹一声
,那时的时光已一去不会了。就在我回到座位上,再也不能钻心看我那本高数时,也是突
然地我做了让我一生都后悔的动作。{桌子是紧挨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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