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ro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dxmxqe (在等待), 信区: Aero
标 题: 美国多边出口控制与卫星出口许可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ue Sep 2 21:40:32 2003)
张健壮 秦秀珍
美国1979年出口管理法规定:美国尽可能通过与所有国家合作实施必要的控制,鼓励
与美国有防务条约承诺或共同战略目标的所有国家奉行统一的出口控制政策。
美国把中国定位在“非市场经济国家”,是美国出口控制政策的重点国家,因为美国
认为中国是一个日益强大的地区性军事强国,此外美国政府认为中国有关机构曾参与同扩
散有关的活动。美国政府对两用品和军品实行严格的出口管制,目的是不使中国或其它国
家的核武器、导弹、化学和生物武器以及其它值得关注的军事项目从中获益。
美国的很多出口控制是通过多边安排进行的。在卫星出口控制方面,美国参加的多边
控制机制先后有巴黎统筹委员会、瓦森纳安排、导弹技术控制机制。
巴黎统筹委员会
为了在经济上遏制前苏联和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共产主义国家,1949年11月,美国和
另外14个国家在巴黎发起组织了多边出口控制协调委员会,其总部设在巴黎,故又称巴黎
统筹委员会,简称“巴统”(COCOM)。“巴统”是一个非正式的组织,先后参加这一组织的
有18个国家,其成员国有美国、日本和除冰岛以外的所有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国家。
“巴统”专门检查和管制西方国家对前苏联及东欧集团的贸易,规定禁止“战略物资
”输入前苏联及东欧共产主义国家,严格限制向中国出口高技术。
成立“巴统”的目的是,基于某些出口会对“巴统”成员国的国家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向华沙条约国、中国和潜在敌国出口军事和战略物品以及出口有重大军事意义的
技术时,在“巴统”成员国之间实行多边协调控制。
“巴统”实行出口管制的主要措施是制订国际性管制商品的项目禁运和审查清单。"巴
统”有三份控制清单,即国际原子能清单、国际军品清单和工业清单。这些清单具体规定
何为有战略意义的货物和技术,其范围包括工业机械、电子设备、运输设备、金属、矿物
及其制成品、化学类和石油产品、武器军火和海空军装备、原子能物质和设备等领域。两
用产品受工业清单控制。根据“巴统”规定,上述清单将作为“巴统”各成员国国家出口
管制的依据。当“巴统”成员国准备向根据“巴统”规定应予限制的国家出口“巴统”限
制出口的货物和技术时,该出口商必须向设在巴黎的巴黎统筹委员会提出申请,并且只有
在该申请得到巴黎统筹委员会或“巴统”所有成员国政府一致同意后,该出口国政府才能
对该项出口签发本国的出口许可证。
中国是“巴统”管制的重点对象之一。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随着美中关系的
缓和,美国放宽对华出口控制政策。同年,巴黎统筹委员会同意改变中国的出口许可地位
,允许中国获得与前苏联同等的待遇。从1981年起,中国可从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得到较
为先进的技术。1985年12月,巴黎统筹委员会对我国采取了“绿线”政策。根据这项政策
,向我国出口的27种受控产品受到优惠许可待遇。
商用通信卫星及其零部件受工业清单管制。我国发射美制卫星和购买“巴统”成员国
制造的卫星零部件及有关项目也需得到“巴统”的同意。1989年3月,巴黎统筹委员会批准
了我国发射美制卫星的出口许可证。
1989年“6·4”风波后,美国和西方国家对我国进行制裁。巴黎统筹委员会1989年10
月决定取消进一步放宽对中国的出口控制,但“绿线”出口许可政策继续执行。
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美国和西方国家原有的出口管制体制已不适应需要
。首先,冷战结束使得国际政治格局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加上世界科技尤其是信息技术高
速发展、日新月异,这就使原来以巴黎统筹委员会为代表的多边出口管制体制不再适应现
实的需要,原有的技术管制标准也早已过时。其次,扩大出口已成为美国经济的基本增长
点,而发达国家企业国际竞争的焦点是高科技领域。因此放松过严的出口管制成为上至政
府,下至企业界一致的要求。
由于美国的努力,巴黎统筹委员会在1994年3月31日自行解散。这就为美国的高科技大
公司扫清了进军新市场的道路,使高科技产品的国际贸易不再像过去那样强烈地受到政治
、意识形态等因素的干扰。1996年,美国等33个国家成立了名为《关于常规武器与两用产
品和技术出口控制的瓦森纳安排》的新机构,去完成巴黎统筹委员会不能实现的目标。
瓦森纳安排
冷战结束后,巴黎统筹委员会成员国意识到,继续根据东西方之别进行出口控制已经
不再适合新的国际政治格局,需要建立新的机制处理由于常规武器与两用产品和技术的扩
散给地区性和国际性安全和稳定带来的危险。1993年11月16日,巴黎统筹委员会的17个成
员国代表在荷兰海牙高级会议上,决定解散巴黎统筹委员会,建立一个新的多边安排,暂
时称为“新论坛”。1994年3月,荷兰瓦森纳高级会议确认了这项决定。巴黎统筹委员会在
1994年3月31日解散。与会代表还同意继续使用巴黎统筹委员会的控制清单,作为全球出口
控制的基础,直至做出新的安排。在这次会议上,巴黎统筹委员会的合作国家奥地利、芬
兰、爱尔兰、新西兰、瑞典、瑞士作为参与国加入新论坛。在1995年9月的瓦森纳高级会议
上,俄罗斯、捷克、匈牙利、波兰、斯洛伐克成为参与国。参与国在1995年12月19的瓦森
纳高级会议达成成立瓦森纳协定,并同意把秘书处设立在维也纳。阿根廷、韩国、罗马尼
亚在1996年4月的瓦森纳安排全体会议上被接纳为创始国。1996年7月瓦森纳安排再次举行
全体会议,接纳保加利亚和乌克兰为新的成员国,并就瓦森纳安排的基本文件取得一致意
见,决定从1996年11月1日起实施新的控制清单和信息交换规则。33个成员国在这次会议上
最终批准了瓦森纳安排,瓦森纳安排于1996年9月开始运转。
瓦森纳安排33个成员国是: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加拿大
、捷克、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日本、卢森堡、荷
兰、新西兰、挪威、波兰、葡萄牙、韩国、罗马尼亚、俄罗斯、斯洛伐克、西班牙、瑞典
、瑞士、土耳其、乌克兰、英国、美国。
瓦森纳安排是第一个全球性关于常规武器与敏感两用产品和技术出口控制的多边机制
,其目的是在常规武器与敏感两用产品和技术扩散方面提高透明度,改善观点和信息的交
换,增强有关国家的责任,防止不稳定因素累积。瓦森纳安排补充加强而不重复现有的有
关不扩散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投掷系统的机制,重点是防止由于武器和敏感两用产品及
技术扩散引发的国际性和区域性和平和安全的危险。
瓦森纳安排的控制清单与巴黎统筹委员会的控制清单差别不大,全部清单包括军品清
单、两用产品清单及两个附录。军品清单涉及20类项目。两用产品清单包含9类项目,即:
先进材料;材料处理;电子器件;计算机;电信与信息安全;传感器与激光器;导航与航
空电子仪器;船舶与海事设备;推进系统。
卫星及其零件、组件、附件归属推进系统类项目。与瓦森纳安排其他国家不同,美国
有时把商用卫星列入军品控制清单,有时归商业控制清单管辖。
参与国通过各自国家的政策来保证武器和两用产品及技术的扩散不会帮助发展或提高
可破坏国际和地区安全和稳定的军事能力,力求武器和两用产品及技术不会被转移到第三
方用于支持这样的军事能力。瓦森纳安排采取的所有措施都要符合成员国国家的法律和政
策,实施与否由成员国自行决定。瓦森纳安排不要求成员国在发放敏感产品和技术的出口
许可证前先提交秘书处由其他成员国审议,成员国自行决定是否发放许可证。
瓦森纳协定规定,成员国每半年向秘书处提交一份关于出口许可证的报告,汇报它们
批准或拒绝的项目。成员国每半年从秘书处得到三个级别的报告。一份是关于批准发放许
可证的报告,包括控制清单上的号码、产品或技术的简单描述、批准的数量和接收国。一
份是内容相同的关于拒绝发放许可证的报告。一份是关于拒绝向敏感项目发放许可证的报
告,列出打算接收的国家的名字。
瓦森纳安排是个开放性的国际组织,武器或工业设备的生产国和出口国,如果实行不
扩散政策和有效的出口控制政策,遵守相关的不扩散机制和条约,同意瓦森纳安排的规则
,就可成为瓦森纳安排成员国。目前还没有迹象表明,我国将加入瓦森纳安排。
导弹技术控制机制
1991年美国把中国的导弹和导弹技术出口与卫星出口许可联系起来。导弹和导弹技术
出口在导弹技术控制机制的管辖之内。导弹技术控制机制是在冷战时期由美国一手操纵建
立起来的国际组织。70年代以后,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掌握了导弹技术,以美国为首的西
方国家逐渐认识到导弹扩散可能带来的危机和威胁,1980年印度成功地发射了人造卫星,
更使美国感受到防导弹技术扩散的迫切性与必要性。经过西方七国首脑会议的多次磋商,
七国决定成立导弹技术控制机制。1987年4月,美、日、加、英四国通过发表外交函件的方
式,公开宣告成立导弹技术控制机制。冷战结束后,导弹技术控制机制发展很快,到1999
年底,导弹技术控制机制拥有32个成员国,其中以发达国家为主,中国在1994年成为了导
弹技术控制机制的“遵从国”。
成立导弹技术控制机制的目的是通过控制导弹技术的转移来限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
扩散,至于管制清单则以《设备与科技附件》和《敏感导弹相关技术转移规则》的形式一
起出现。在具体工作程序上,导弹技术控制机制基本上是以各个成员国自身责任和义务为
中心,具体规定如下:
所转让技术的最终使用国将声明:必须将用途和最终使用地明确化;如果有必要的
话,还应该附有解释其商业用途和使用的商业组织的文件。
导弹技术转移申请方必须保证:应该清楚地说明所转让的技术将不会用于发展和生
产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投掷工具。
如果有可能、并且有必要的话,申请国须作售后保证:允许出口方、或者出口者的
政府对其进行检查。
此外,导弹技术控制机制规则还规定,任何转让的技术、设备和原材料在再度转让给
第三方之前,应该保证获得出口国的同意;该规则也适用于导弹技术控制机制成员国之间
;而且,导弹技术控制机制也声称无意于损害空间和平开发计划、或者为推进这一计划而
进行的国际合作。
导弹技术控制机制是一个松散的国际机制,既没有固定的执行机构,也没有国际条约
约束。但这一机制符合美国根本的国家利益,既能巩固美国的唯一超级大国地位,又能减
少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威胁,因此,在美国的强行推动下,导弹技术控制机制发挥得非常出
色,有力地维护了美国的国家利益。
中国多次向美国承诺考虑弹道导弹的不扩散控制。1991年4月30日,美国布什政府批准
了澳星1和澳星2以及瑞典卫星弗利亚部件的出口许可证,但为强调美国对中国导弹扩散的
关注,没有批准东方红3卫星所需部件的出口许可证。1991年5月27日,美国布什总统宣布
,他将考虑中国的最惠国待遇问题,但禁止向中国出售高能计算机和卫星。1993年8月25日
,美国再次借口弹道导弹扩散的原因,对我国再次进行制裁,不允许向中国出口卫星。19
94年10月4日,美国国务院宣布,只有在中国承诺遵守导弹技术控制机制后,才能解除对中
国的制裁。在这期间,美国国内就对中国的制裁争论很大。有些人,特别是卫星制造业内
人士认为,对中国的制裁损害了美国企业的利益。有些人则认为,中国违背了导弹技术控
制机制的规定,应该受到制裁。争论的中心集中在卫星出口是应该受国务院军品清单管辖
,还是受商业部商品控制清单管辖。1996年10月,商用通信卫星出口的主要责任从国务院
转移到商业部。
美国1999财年斯特罗姆.瑟蒙德(Strom Thurmond)国防授权法规定,从1999年3月1
5日起,所有的卫星和相关产品受控于美国军品清单,卫星和相关产品出口许可审批实行国
家安全控制。
美国2000财年国防部授权法要求美国政府敦促中国遵守《导弹技术控制机制》,制定
卫星出口的具体要求,重新审查美国目前允许美国商业卫星出口到中国发射的政策,规定
国务卿和国防部长就美制卫星出口许可征询中央情报局局长的意见。
2000年11月,美国政府承诺恢复对中国发射美国商业卫星的许可证审批程序。但由于
美国认为中国有关机构此后向巴基斯坦的出口不符合2000年11月达成的美中导弹不扩散协
议,2001年9月又实施新的制裁,禁止在两年内批准向中国出口任何列入《导弹技术控制机
制附件》的项目,根据美国军品清单,这也包括禁止发放列入《附件》项目的卫星的出口
许可证。
中国政府的态度
中国赞成对军品和敏感两用品的转让实行必要、合理、可行的控制。但这不应妨碍正
常的国际科技交流与经贸合作,不应损害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作为具有
双用途设备和技术出口能力的国家,中国关心“瓦森纳安排”的发展,承诺考虑弹道导弹
的不扩散控制,愿意增进与多边控制组织成员国的沟通和相互了解,始终认为,消除“瓦
森纳安排”的歧视性、确保普遍性是该国际组织成员国应予以认真对待的问题。1994年,
中国成为导弹技术控制机制的遵从国,自觉接受导弹技术控制机制有关规则的制约;2000
年11月,中国就导弹技术出口问题发表声明,进一步加强了对敏感技术和军民两用技术的
出口控制。2002年8月25日,国务院正式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
口管制条例》及其《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这标志着中国政府迈出了新
的实质性步伐。此举也将对中美关系等问题产生积极作用。
中国航天2003年第5期
http://203.212.1.211/docs/ht0305/ht0305htzc01.htm
--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 [FROM: 210.46.69.4]
※ 修改:.dxmxqe 於 Sep 2 21:43:02 2003 修改本文.[FROM: 210.46.69.4]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5.439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