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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dongyun (冬云), 信区: EduInfo
标  题: 北大向考试作弊者宣战 接听手机零分2次作弊开除 (转载)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2年09月23日11:01:48 星期一), 站内信件

【 以下文字转载自 HITComment 讨论区 】
【 原文由 dongyun 所发表 】
2002年9月23日04:26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郑超)考试时使用手机,不论是否与考试内容有关,该门课程零
分,取消其授予学士学位的资格。这是北京大学新学期制定的《本科考试工作条例
》中的一项规定。

记者昨天从北大教务部了解到,新学期,北大开始向考试作弊者宣战。北大新
学期定出新规定,请人代考者和代人考试者,双方均给予勒令退学处分;第二次作
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又追加了一条作弊行为——考试
后作弊行为,即以央求、送礼、请客、威胁等手段要求老师提分、加分或隐瞒违纪
作弊事实者,视为考试后作弊,以作弊论处,该课程零分,取消授予学士学位资格


据北大教务部部长李克安教授介绍,考试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桌内、座
位旁有翻开的或答卷下面垫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笔记、讲义、复习提纲等物品
者(不论看与否);利用文具盒、衣物或其他用品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笔记、复
习提纲、纸条者(不论看与否);在桌面、身上等处写有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者
(不论看与否);接听或使用手机、BP机等无线通讯工具查看信息者等,均以考
试作弊认定,视情节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取消授予学士学位资格,该门课程
总成绩以零分记。另据了解,毕业论文、设计有剽窃抄袭或伪造数据行为者,经调
查核实,视情节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零分记,取消授
予学士学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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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有欲以观其窍。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为之玄,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dy.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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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dy.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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