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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法学与法律硕士考研指南——报考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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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法学与法律硕士考研指南——报考技巧
 

作者简介:刘文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市法学会经济法学
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顾问等职。主要著作有《中国经济法教程》、《新
编经济法学》、《中国经济法律百科全书》、《经济法》、《经济法概论》《经济法律
通论》、《应用经济法教程》等十余部。
本文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002年法学法律硕士考研复习指南》的第一部分—
—报考与应试技巧,对报考法学和法律硕士的考生具有极高的指导价值,因此本网特别
编辑整理,推荐给广大考生,如欲购买此书,请进入考研书店购买.
一、报考技巧
研考能否成功,一方面取决于研考成绩,另一方面取决于报考的学校及专业。因
此,报考对考生来说极为重要,不仅影响考生能否被理想的学校和专业所录取,还将影

响其未来的发展。为此,每个考生都应当掌握最基本的报考技巧,认真比较,慎重选
择,报考最适合的学校和专业。一次正确的抉择可能改变你的命运,使你终身受益;反

之,你可能遗憾不已,甚至抱憾终生。根据一些考生的经验,结合编写者自身的体会,

我们认为报考时应当着重考虑以下诸因素。
1.自己是否适合学习法学
这是每一个打算报考法学或法律硕士的考生首先应当考虑的问题。考生在作出决定
之前应当了解一下有关院校法学和法律硕士的招生情况,掌握基本情况。近年来,法学

研究生的招考日渐升温,成为文科类的热门专业,竞争比较激烈。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

院为例,1997年法学硕士报考人数为732人,录取101人,法律硕士756人报考,录
取130人;1998年法学硕士报考入数为765人,录取65人,法律硕士834人报考,录
取158人;1999年法学硕士838人报考,录取78人,法律硕士报考人数为483人,录
取了152人(绝大部分为自费生和委培生)。中国政法大学1999年法学硕士报考人数为
·1673人,录取176人,法律硕士报考l 240人,录取102人;2000年法学硕士报考人数
为2040人,录取198人,法律硕士报考人数为1596人,录取174人。
然后应当考虑自身阶情况。报考法学或法律硕士要求考生有较好的文科功底、较强
的理解力、记忆力和表达能力。
另外,考生还要考虑自己的知识结构、兴趣、特长、考研机会、择业去向等因素,
全面权衡,慎重选择。
2.详细了解报考学校及专业的有关情况
决定报考法学或法律硕土后,考生应当详细了解所报考学校及专业的有关情况,这
些情况是考生选择学校及专业时应当予以考虑的因素,并以此作为选择的依据。学校及

专业有关情况的获得有多种途径,但信息来源要可靠,并进行核实,切忌捕风捉影、
道听途说,以防误导。获得有关信息阶恰当途径主要有以下三条:
(1)查阅招生简章。
查阅招生简章是获得研考信息最可靠的途径。不论以前是否报考过该校,都应当索
购当年的招生简章,认真阅读,查清报考条件、报名手续、报名时间、考试科目和招生

人数等。特别是报名条件和考试科目经常发生变动,如不及时了解,可能贻误时机。如

从2000年起非在职法律硕士不再招收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专业课实行全
国联考;北京大学自1997年起考试科目有重大调整。
(2)向往届的研究生咨询。
往届的研究生,特别是一年级的研究生,对本校、本专业的有关情况了如指掌,对
报考和应考有切身体验,向他们咨询有关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科目、招生情况、

指定教材、试题特点等情况,可谓事半功倍、切实可行。
(3)向导师或研招办咨询。
导师对本专业的情况,特别是指定教材、试题特点、考试范围等情况非常熟悉,向
他们咨询这方面阶情况将受益匪浅。
考生应当了解报考学校及专业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报考条件。
各院校对报考条件均有明确规定,有些院校还对某些专业另附特别条件。考生在报
考前应当对报考院校及专业的报考条件认真阅读,仔细核对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

件,不可疏忽大意,推测自己符合报考条件,更不可弄虚作假,“创造”条件,企图蒙

混过关。因为各院校在收到考生的报考材料后要进行核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

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发给准考证。弄虚作假即使侥幸过了第一关,到复试审查档

案时仍会露出马脚,情节严重者还可能受到纪律处分,最终自食其果。每年都发生有考

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能获得准考证,从而贻误时机的情况;也发生过考生分数已达到

录取分数线,但因弄虚作假被查出而取消夏试资格,甚至入学后被查出而遭除名的情
况。因此,考生在报考时应当仔细阅读报考条件,认真核对自己的条件,不符合报考条

件就不报考;否则,将会自作自受,白忙一回。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考生应当及早了解报考条件,因为报考条件经常会发生变化,
不可根据往年推测,有些考生到11月份报名时才去查阅招生简章,发现自己不具备报
考条件,只好改考其他院校或专业,考期将至,其结局可想而知。有些专业对考生另附

有报考条件,不容忽视,如要求考生外语通过六级、获得学士学位、本科是法律专业、

只招委培生等。这些条件考生亦应具备。
(2)历年招生情况。
了解有关院校及专业的招生情况,有助于考生决定报考院校及专业。这些情况包
括:报考人数、录取人数、录取比例、生源等。总的说来,重点院校比普通院校竞争激

烈,综合院校比法律院校竞争激烈,大城市所在院校比一般城市所在院校竞争激烈,热

门专业比普通专业竞争激烈,现以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1999年的报名及录取
情况为例加以说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报考入数为838人,录取78人。录取比例为:法理学:3:31;
法律思想史:6:37;宪法学:5:49;刑法学:7:93;诉讼法学:10:1265民法学:
25:231;国际法学:7:846经济法学:15:187。
中国政法大学几个专业录取比例为:民法学:15:288;诉讼法学:23:289;经济法
学:16:184;国际法:7:73;刑法学:25:353;国际经济法:8:92;行政法学:15

109;法律硕士103:884。
由此可见,法学几乎无冷门专业。一般说来,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竞争最
为激烈;法理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诉法学次之,法制史、宪法学、刑诉法
学、法律思想史再次之。关于生源,一般院校均面向全国招生,只是有些学校(如北
京大学)推荐和保送名额较多,而有些学校(如中国人民大学)保送、推荐名额较
少。
(3)考试科目。
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专业课由各院校自行负责命题,因此各院校的考试科目各不相
同,考生应根据所报考院校及专业确定的考试科目进行准备,并随时注意科目的调整。

如中国人民大学考试科目为:法理学;本门专业;综合考试[宪法、刑法、中国法制
史、民法、诉讼法(刑诉和民诉),五门之中考四门,不得与本专业重复,如报考民法
学不考民法]。北京大学自1997年起考试科目为:理论法学(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
制史);应用法学(民法学、民诉法学、刑法学、刑诉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和专业课。
(4)指定教材。
因为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由各招生院校自行命题,因此各院校同一专业同一科目
的考试范围也有所不同。指定教材不仅与考试范围有密切联系,而且直接关系到答题内

容的正确程度和得分的高低。指定教材是考生复习、应试的主要依据,直接影响研考成

绩,所以考生务必知道指定教材、钻研指定教材。大多数院校在招生简章、试题汇编等

处指明指定教材,考生应当以此为准;如果没有指明指定教材,应当向往届研究生或导

师咨询;如果通过上述途径仍不能得知,应以所报考专业导师主编或参加编写的教材和

所报考院校本科生使用的教材为准;如果确实没有或无法获得指定教材,应使用全国统
编教材。
(5)专业概况。
考生在报考前应当大致了解一下所报考院校及专业的概况,如该院校及专业在全国
同类院校中的地位、院校特点、专业的研究对象、就业方向等。了解这些概况有助于考

生结合自身的条件、兴趣和个人规划,选择自己理想的院校和专业。
(6)导师概况。
硕士生人校后将与导师建立很密切的师生关系,导师的学术水平、人品、研究方
向、治学态度等将影响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和将来的个人发展,特别是对有志于学术研

究的考生,挑选一位德高望重、学识渊博、治学严谨的导师,尤为重要。
(7)试题特点。
各院校的试题往往具有自己的特点,如独特的风格、固定的题型、命题的重点等,
这些特点对考生报考、复习、应考都有重要影响,所以考生在报考前应对有关院校及专

业的试题特点作个大致了解。如中国人民大学试题总的特点可概括为:注重基础知识,

强调理论性,密切联系实际,涉及面广;少有偏题、怪题。北京大学试题总的特点是注

重基础知识,更强调理论性,题目平和,有“小题大作”的倾向。中国政法大学试题的

特点是强调新颖性,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理论的应用,题目中有一定的“新、奇、

怪”色彩,与其他院校存在较大差异。武汉大学试题特点与中国人民大学相近,其他院

校(如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等)大多注重基础知识,强调理论的运用,紧密联系
实际,题目中常常涉及当年的热点问题。
3.考虑自身条件、个人兴趣及发展规划
考生在了解有关院校及专业的基本情况后,还要考虑自身条件、个人兴趣及发展规
划等因素,以最终确定报考的院校和专业。考生应考虑的个人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
面。
(1)学历、工龄。
几乎所有院校都规定有考生报考时应达到的学历、工龄,并将其作为报考条件的主
要内容。因此,考生在报考时一定注意查看招生简章中关于学历、工龄的要求,报考自

己的学历和工龄符合要求的院校。
(2)外语、专业知识。
报考重点院校、热门专业,一般要求考生的外语和专业课成绩俱佳,报考国际法专
业要求外语水平一定较高,否则一腮取无望。
(3)个人的特长、兴趣。
在选择报考院校和专业时,一定要考虑自己的特长和兴趣,如热衷哲学,可报考法
理学;擅长外语,可报考国际法;经济学功底扎实,可报考经济法学等。考虑个人特
长,有助于研考早日折桂;考虑个人兴趣,有助于将来个人的发展。在报考时二者均应

予以考虑。
(4)个人发展规划。
报考研究生是人生的一次重要选择,每个人对自己的未来可能都有所设计,因此在
报考时考生应考虑个人发展规划,以确定报考院校和专业,这样有助于按部就班,及早

踏上成功之路。
(5)信息来源。
考生在报考时最好挑选能及时获得可靠信息的院校,因为各院校的报考条件、指定
教材、招生情况、参考资料等经常会发生变化,如果有可靠的信息来源,就可以及时做

好应变准备,确保研考取得佳绩并最终被录取。
总之,考生在报考前应当全面了解所报考院校及专业的有关情况,结合自己的实际
情况,慎重挑选自己理想的院校和专业,应特别注意报考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手续、

考试科目等,确保报考成功,这是研考成功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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