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popstar (卖女孩的小火柴*将考研进行到底*), 信区: Exam
标 题: 细则(转载)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2年08月18日14:57:18 星期天), 站内信件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omplain 讨论区 】
【 原文由 WyzIdeal 所发表 】
Complain 版使用细则
注:“站务人员”指本站的站长、帐号管理员和各讨论区总管。
一、为了能够让您在本BBS上及时有效的解决与其他网友发生的纠纷、举报违反站规
行为以及监督各版主的管理行为,特开辟“Complain/投诉与举报”版,并由站
务委员会负责。
二、本版专门为您解决在以下几个方面遇到的问题:
2.1 如果您在本BBS中与其他网友发生纠纷,可以在本版对其他提出网友投诉。
2.1.1 如果您在某一版内与其他网友发生纠纷,请与该版版主联系,让版主在
版内进行处理。若版主不在线或在24小时内没有处理并且没有驳回您的
投诉,则可来本版提出投诉,由站务人员进行处理。
如果您与其他网友的纠纷发生在版主为站务人员的版面,可以联系在线
站务处理或直接到本版提出投诉。
2.1.2 如果您在聊天室内聊天时与其他网友发生纠纷,可以在本版提出投诉。
2.1.3 如果您在和其他网友的信件、发信息、鹊桥聊天等方式的私人交流过程中
产生纠纷,可以在本版对其他网友提出投诉。
2.2 如果您发现站内出现严重违反站规的行为,您可以在本版进行举报。举报可以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一文多发(超过5个版面)、使用灌水机的行为
(2) 使用违规签名档或个人说明档的行为
(3) 留言版的违规行为
(4) 在聊天室里污言秽语、恶意捣乱行为
(5) 其他一切违反站规的行为
站务人员将会在24小时内对被举报的违规行为视程度进行处理,并在相关
版面发表公告,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2.3 以上各条中,包括投诉、弹劾与举报,亦可采用给站务人员直接发信的方式进行。
三、当您想提出投诉时,应注意的事项:
3.1 投诉原则:
3.1.1 您在投诉时必须理由充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效,并按照规定格
式进行发文,否则您的投诉将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投诉而予驳回。
3.1.2 请您在投诉过程中注意自己的心态,不能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否则
站务人员会对您进行相应处罚。另外,请不要到本版灌水,若有违犯,
也将受到相应处罚。
3.2 投诉要注意的投诉规程:
3.2.1 只有纠纷的直接当事人才能进行投诉,当您递交投诉后,您就是该投
诉事件的投诉人。您投诉的用户为被投诉人。
3.2.2 请使用标准格式发表投诉文章,同时您的投诉文章应包括投诉的理由
和证据、投诉的目的和建议。
作为投诉的相关证据,正常情况下应直接在投诉中同文提交,但有以
下几项例外,敬请注意:
1) 当您无法自己提出证据时,应说明无法提出证据的原因以及可以获取
证据的渠道;
2) 当由于涉及个人隐私不愿公开证据或相关获取证据的渠道时,应在投
诉文章中说明,并将证据或有关渠道以信件形式发给站务人员;
3) 私人信件及涉及任何非投诉人的聊天信息备份,无论内容是否涉及隐
私,均须直接原样转寄给站务人员,且不得在本站任何版面上公开发
表,否则该投诉有可能不再予以接受,已接受但未给出投诉结果的,
有可能被自动中止;
4) 投诉证据的有效期为 7 天,您提出的投诉证据如果在投诉文章发表日
7 天以前,则会被视为无效证据。证据的有效范围限为本站硬盘上的
物理数据;对于此范围以外的证据,非经站务委员会同意,不得采纳
为有效证据;
5) 在有关投诉的处理回复前,接受来自双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或证据渠
道补充。
6) 证据的效力由站务委员会进行认定。
投诉目的即您在投诉时需指明希望投诉以何种处理方式解决。在您投
诉其它网友的情况下,这一项即为建议站务人员对被投诉人进行相应
的处理。
3.3 如果您是对其他版主的投诉或弹劾,要注意的投诉或弹劾规程:
3.3.1 如果您认为某版主日常版务工作失职(如长期不整理版务等),您可以
主动提起投诉或弹劾;但如果是版主在版务工作中针对个别网友产生
的纠纷,您必须是该纠纷的直接当事人才可以提起投诉。
您提交投诉后即为投诉人,您投诉的版主为被投诉人。
3.3.2 请使用标准格式发表投诉文章,同时您的投诉文章应包括投诉的理由
和证据、投诉的目的和建议。
作为投诉的相关证据,准用3.2.2相关规定。
投诉目的即您在投诉时需指明希望投诉以何种处理方式解决。在您投
诉版主的情况下,包括:
(1) 建议更改版主处理结果
(2) 对版主作出警告处理
(3) 站务委员会可以接受的其它处理措施
四、当您被其他网友投诉时,应注意的事项:
4.1 如果您受到其他用户的投诉,则您为该投诉事件的被投诉人(对于同时身为
版主的被投诉人,分为作为普通用户被投诉和作为版主被投诉时的这两种情
况),投诉您的用户为该投诉事件的投诉人。
4.2 如果有投诉人在对您提出投诉,站务人员将通过信件将该投诉事件通知到您
的bbs信箱。
4.3 您在被投诉期间有在投诉版辩护的权利,也可以通过给站务人员写信的方式
进行辩护,但若在收到站务人员发出通知的48小时或在站务人员发出通知的
72小时内,您还没有进行辩护,则视为放弃辩护权利。
4.4 单方面公开各种涉及他人隐私信息(如私人信件、聊天记录)的文章,不保证
作为辩护的证据,请采用将此类证据原件直接转寄给站务人员的方式提供,
同时需要在辩护文章中对此进行注明。否则,站务保留删除的权利,并将会
对提出人进行封禁。
4.5 您辩护过程中均不能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否则会受到相应处罚。另外,请
勿在本版灌水,若有违犯,也将受到相应处罚。
4.6 如果您作为版主被其他用户弹劾,应注意事项同上。
五、当您不是投诉的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时,应注意的事项:
5.1 当本版有投诉事件发生时,您可以协助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进行举证或者辩
护。您的举证和辩护仅为参考,不保证作为正式证据。
5.2 单方面公开各种涉及他人隐私信息(如私人信件、聊天记录)的文章,不保证
作为投诉或辩护的证据,请采用将此类证据原件直接转寄给站务人员的方式
提供,同时需要在文章中对此进行注明。否则,站务保留删除的权利,并将
会对提出人进行封禁。
5.3 您在投诉过程的举证和辩护中不能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否则会受到相应的
处罚。另外,请勿在本版灌水,若有违犯,也将受到相应处罚。
六、当您提出投诉时,站方对处理您的投诉事件的承诺:
6.1 对站务人员代为处理的版内网友之间的纠纷,站务人员将参考投诉人的举证
和被投诉人的辩护、该版的治版方针、本站站规等,在本版的投诉文章发表
后72小时内决定是否受理该该投诉。决定受理后,72小时内由站务人员给出
处理结果
6.2 对版主的投诉或弹劾,站务人员参考投诉人的举证和被投诉人的辩护、该版
的治版方针、本站站规等, 在本版的投诉或弹劾文章发表后72小时内决定是
否受理该投诉或弹劾。决定受理后,72小时内由站务人员给出处理结果。
6.3 所有投诉(或弹劾),原则上在投诉(或弹劾)文章发表后144小时内给出处理结
果,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6.4 所有投诉处理回复都代表站务委员会的意见。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SYSOP版
提出反对意见,并申诉理由。
七、说明
7.1 本规定中的“版主”非经说明,包括版主和副版主。
7.2 本规定中的时间均为本站正常运行期间的时间,如遇假期、关站、维护、系统
软硬件故障等情况顺延。
7.3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BBS紫丁香站站务委员会,如有修改,将在Announce版和
本版公布。
7.4 本规定参考水木清华BBS站相应规则制定,还在进一步完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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