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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peterzhang (peter), 信区: Flyingoverseas
标  题: 赴美签证之四:详解学生签证(中)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6月19日08:10:16 星期二), 站内信件

6.眷属签证(Dependent Visa) 

  配偶或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申请F-2陪读签证,与F-1申请人提交同一份
I-20表及申请证明材料。如稍后才赴美,则需要另申请一份I-20表,此表需注明学
生准许在美停留的日期,及此I-20表之目的是用来申请F-2签证。

  7.何时申请(When to Apply) 

  学生签证只能在I-20表指定报到日期前90天之内提出申请签证。I-20表上有注
明学校开学报到日期。

  8.在哪里申请签证(Where to Apply for a Visa) 

  应向申请人所居住管辖领区的美国领事馆提出申请。

  9.签发时间(Issuance Times) 

  通常获得批准者,可在当天或第二天下午来领取签证及护照。

  10.签证有效期(Visa Expiration Date) 

  通常学生签证为二次性入境签证,有效期为6个月,你可在此6个月之内入境美
国二次。

  11.入境口岸(Port of Entry) 

  在入境时,移民官会在你的I-94出入境记录卡盖上“入境日期”章,以及在“
停留期限”(Admitted Until)部分写上“D/S”标记(身份持续期Duration of 
Status),表示允许持证人在美停留直至学业结束,并注明你入境后在美国的“身
份代号”--(F-1)学生身份。同时会在I-20表上写上你的入境号码,I-20表的第一
页和第二页(I-20A-B表)会由移民局寄给学校,证实申请人己合法入境美国。I-20
表的第三页和第四页(I-20ID表)和I-94卡的下半部份(离境卡)由移民官退还给你,
这是你在美国停留的合法证明文件。

  入境所需文件:

  ·证件:护照、美国F-1学生签证

  ·表格:I-94出入境记录卡及海关申报单

  ·签证相应文件:有效的入学许可资格证书(I-20表) 

  ·辅助材料:携带曾在申请签证时出示过的相关文件以及生活费用证明

  12.停留依据(Evidence of Stay) 

  F-1外国学生在美国的停留期限,是以I-20表上第五项所注明的学业完成日期
为准,学业完成日期即是你在美国的停留期限到期之日。通常你不需要申请延期,
只要你维持全时制学生身份,可在美国停留直至完成你的学业为止,移民局准许
F-1外国学生在完成学业后,继续停留在美国60天。在学业结束之后,可允许你在
美向移民局申请继续停留,如获得移民局批准,可从事实习工作12个月。在全部的
实习工作结束之后,还允许你有60天的时间在美停留或准备离开美国。但如F-1外
国学生不能按照I-20表上所规定的时间按时完成学业,必须提出申请延期或离境,
否则在I-20表上所规定的结业日期之后,你即是非法逾期居留。

  13.保持学生身份(Maintaining Student Status) 

  入境后,你必须到签发I-20表上第二项所注明的学校就读。如果在美期间想转
去其他学校就读必须先办转学申请手续。如果想改变主修学位,必须要取得新的
I-20表。为保持全时制学生身份,每学期至少学习的学分或时间如下:

  ·研究生至少要修满9个学分

  ·大学生至少要修满12个学分

  ·语言学校每周要上课18个小时

  ·如是讨论会或实验室方式上课,每周要上课25个小时

  14.转学申请(Transferring Schools) 

  申请人首先在“新转学学校”(New School)注册并取得新的I-20A-B表格,把
转学意愿通知原来就读的学校。在向新转学校注册后15天之内,申请人需填妥
I-20A/B表,交还给新转学校的“国际学生办公室”(Office of International 
Student),新学校会把I-20表的第一页和第二页(I-20A/B表)寄给移民局和前原学
校,I-20表的第三页和第四页(1-20ID表)会交给申请人,申请人本人不须向移民局
提出任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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