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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bljack (江湖夜雨十年灯), 信区: Green
标  题: 日本军事思想2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Fri Oct 11 20:10:32 2002) , 转信

基本内容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受到美国的庇护和扶持,军事思想进入新的历史发展
阶段。

战争观 日本军国主义长期进行侵略战争,被侵略国家人民深受其害,日本人民也饱尝战
争之苦。战后,否定一切战争的“和平主义国家”、“非武装中立”思想应运而生。日本
宪法第九条规定:“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
的手段”,“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然而,有人
却提出“自卫战争有理”和“自主防御”等主张,认为不能一概否定战争,日本作为一个
主权国家有权自卫,不应依赖别国而要靠本国的力量保卫自己。70年代中期发表的《防卫
计划大纲》认为:核恐怖遏制了核战争和大规模常规战争;在大国核僵峙局面下,世界大
战虽得以避免,但国与国之间意识形态的对立、民族宗教矛盾和领土资源纠纷导致局部常
规战争不断,世界并不安宁;由于亚太地区大国互相制约,日本不致遭到外国大规模武装
入侵,但有限的小规模的战争威胁随时存在。进入90年代后,日本政界日益滋长着一股否
认日本侵略亚洲邻国的历史甚至美化其军国主义的势力,主张修改宪法,增加军费,加强
军队建设,走军事大国道路,复活军国主义。

战略思想 战后初期,为适应美国军事战略的需要,日本政府提出安全必须依赖“ 集体防
御 ”的主张。据此,1951年与美国缔结《日美安全条约》。条约规定,美国对日本的安全
承担义务,日本为美军提供基地和设施。从此,日美共同防御成为日本军事战略的“支柱”
。其基本构想是:对付核威胁,依靠美国的核遏制力量;对付有限的小规模侵略,原则上依
靠本国的力量;依靠本国力量难以抵御外敌入侵时,应以各种方法顽强抵抗,等待美军支
援。但也有人反对过分依赖美国,认为《日美安全条约》有损于日本的独立地位,主张“自
主防御”。70年代初,日本政府提出“专守防御”的战略方针,即只有遭到外敌入侵时才行
使武力 , 而且必须限制在自卫所需的最小限度以内。日本政府曾向国际社会做出一系列
原则性承诺,包括不充当给其他国家造成威胁的军事大国 ; 不拥有、不制造、不运进核
武器;只有突然遭到外敌入侵且运用其他手段无法排除时,才行使“国家自卫权”,但必须
限制在最小限度;不拥有“集体自卫权”,禁止向国外派遣军队,友好国家遭到武装进攻
时不以武力提供支援;不发展进攻性战略武器;等等。80年代初,日本政府提出“综合安全
保障战略”,认为对国家安全的威胁不仅有军事威胁,还包括自然灾害、粮食危机、资源危
机等。威胁的多样化要求对付威胁的手段多样化。军事手段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手段,
但不是惟一手段。只有在政治、经济、军事、科技、外交、文化等方面做出努力,国家安
全才能得到保障。随着日本综合国力的增强和美国实力的衰落,还有人强调日本作为西方
的一员应积极分担西方防务责任。日本政府决心建立一支与其国力相称的武装力量。军费
开支连年增长,海上防御范围不断扩大。1991年海湾战争后向中东派出扫雷艇,1992年国
会通过向国外派兵法案,1993年以后向柬埔寨等国家和地区派遣维和部队,“专守防御”
战略被突破。

日本的军事战略从属于美国的军事战略,是美国联盟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50~60
年代,日本追随美国以周围社会主义国家为敌。70~80年代,由于苏联加强其远东地区的
军事部署,日本认为苏联是对日本既有侵略能力又有侵略意图的国家,因而视苏联为主要
假想敌国。进入90年代后,日本认为,国际形势趋向缓和,全球性军事对抗更为遥远,但
地区性冲突不断,核扩散的危险增大。据此,日本继续采取措施加强日、美军事合作,并
提高本国在这一体制中的地位。1996年,日、美两国签署《日美安全保障联合宣言》,将
两国的军事合作范围扩大到整个亚太地区。鉴于俄罗斯联邦是日本近邻中最大的军事强国
,以及地缘政治和领土纠纷等原因,日本将继续重视其北部防务,同时又以面临“多重威
胁”为理由,加强西部和中部地区的防御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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