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en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pippen (大国放火是点灯), 信区: Green
标 题: 历代官制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Sat Mar 29 14:01:38 2003) , 转信
发信人: violiny (欢迎光临三国版), 信区: History
标 题: 历代官制(转载)
发信站: 北大未名站 (2003年03月29日01:07:07 星期六), 转信
【 以下文字转载自 Riddle 讨论区 】
【 原文由 hisashi 所发表 】
附录:历代官制名词简释
词目
二画
九卿(611)九译令(611)九门提督(611)九品(612)二府(612)二十等爵(612)
二千石(612)二千石曹(613)二十四衙门(613)八子(613)八座(613)八部大人(
613)八旗制度(613)七子(614)十三衙门(614)
三画
小臣(615)小耩臣(615)小史(615)三事(615)三公(615)三孤(616)三司(616
)三台(616)三老(616)三师(616)三省(617)三衙(617)三大宪(617)三司使
(617)三法司(618)三闾大夫(618)大夫(618)大令(618)大计(618)大帅(618
)大长秋(619)大司马(619)大司农(619)大司空(619)大司徒(619)大行人(62
0)大良造(620)大学士(620)将军(620)大将军(621)大鸿胪(621)大惕隐司(6
22)工正(622)工师(622)工官(622)工部(622)士师(622)子爵(622)上计(6
23)上林令(623)上军校尉(623)上驷院(623)卫尉(624)卫将军(624)才人(62
4)门下省(624)门下侍郎(625)千牛(625)千户(625)千总把总(625)于越(626
)万户(626)土官(626)
四画
尹(626)太子(627)太仆(627)太史(627)太师(627)太守(628)太保(628)太
祝(628)太监(628)太宰(629)太常(629)太尉(629)太傅(629)太史察(630)
太医令(630)太官令(630)太仓令(630)太乐令(630)太庙令(630)太子洗马(63
0)太中大夫(631)夫人(631)六条(631)六官(632)六卿(632)六部(632)六曹
(632)六察(633)六科给事中(633)少尹(633)少正(634)少师(634)少府(634
)少保(634)少宰(634)少傅(634)五大夫(635)五军营(635)五兵尚书(635)
五军都督府(635)中书(635)中允(636)中军(636)中郎(636)中涓(636)中堂
(636)中尉(637)中书令(637)中书省(637)中书监(638)中郎将(638)中护军
(638)中领军(639)中常侍(639)中庶子(639)中朝官(639)中书侍郎(639)内
史(639)内阁(640)内宰(641)内三院(641)内务府(641)内侍省(641)内朝官
(642)内阁中书(642)内阁侍读(642)公(642)公主(643)公车司马令(643)长
史(643)水部(643)仆射(一y8644)元帅(644)方伯(645)屯田郎中(645)屯田
校尉(645)从事(646)开坊(646)开府(646)户部(646)比部(647)互市监(647
)凤阁(647)孔目(647)文学(647)文案(648)文渊阁(648)分司(648)支应局
(648)支度使(648)贝子(648)贝勒(648)劝业道(649)戈什哈(649)乌布(649
)
五画
史(649)左史、右史(649)左师、右师(650)左徒(650)左丞相、右丞相(650)左
冯翊(冯Ping650)左民尚书(651)左右补阙(651)左右拾遗(651)司士(651)司门
(651)司马(651)司成(652)司兵(652)司直(652)司官(652)司空(司工·司
城652)司寇(司败653)司稼(653)司虣(古暴字,虐也653)司礼监(653)司农寺(
654)司隶校尉(654)令(654)令公(654)令尹(654)令史(655)右扶风(655)主
书(655)主事(655)主客(656)主稿(656)主爵(656)主簿(656)主客郎中(656
)外委(656)外制(内制656)外朝官(中朝官657)功曹(657)仪曹(657)仪同三司
(657)台省(657)台阁(658)台谏(658)礼部(658)兰台(658)平章(658)正字
(659)北司(659)北面官(659)北大王院(659)节度使(659)东厂(660)布政使
(660)
六画
亚相(660)戍(660)后稷(661)行人(661)行台(661)行走(661)行省(662)执
珪(662)执金吾(662)丞(662)丞相(663)光禄勋(663)光禄大夫(663)廷尉(6
64)西厂(664)州同(664)州牧(664)吏目(664)吏部(665)刑部(665)协领(6
65)协律郎(665)协律都尉(665)协办大学士(665)军门(665)军师(666)军机处
(666)同知(666)同平章事(666)同中书门下三品(667)安人(667)安抚使(667
)观察(667)观察使(668)观军容使(668)防御使(668)团练使(668)巡抚(668
)巡按(669)巡检(669)巡捕(669)巡察使(669)守备(669)权知(670)百户(6
70)
七画
县令(县长670)县丞(670)县尉(670)护军(671)别驾(671)别将(671)员外郎
(671)兵部(672)判官(672)社长(672)步军统领(九门提督672)
八画
宗正(673)宗师(673)宗伯(673)宗人府(673)奉常(673)奉朝请(674)奉车都
尉(674)郎(674)郎中(674)郎中令(674)典史(675)典客(675)典签(675)典
属国(675)典农校尉(675)典农都尉(675)典衣中郎将(676)尚书(676)尚书令(
676)尚书郎(676)尚书省(677)尚书左右丞(677)使(677)使臣(677)使相(677
)使持节(678)侍卫(678)侍中(678)侍从(678)侍讲(679)侍郎(679)侍御史
(679)制置使(679)京官(679)京堂(679)京察(680)京兆尹(680)治中(680)
治粟都尉(680)国公(680)国子监(681)国子助教(681)国相(681)刺史(681)
枢府(682)枢相(682)枢密使(682)枢密院(683)知州(683)知县(683)知府(6
83)知院(683)制军(683)制置使(684)制置三司条例司(684)参军(684)参议(
684)参将(684)参谋(685)参知政事(685)参赞大臣(685)录事(685)录事参军
(685)录尚书事(685)经略使(686)转运使(686)驿丞(686)供奉(686)供事(6
87)
九画
帮办(687)勃极烈(687)按察使(687)指挥(688)封人(688)封疆大吏(688)柱
国(688)相国(688)春坊(689)春官(689)南省(689)南衙(689)南书
房(689)南面官(689)南大王院(690)勋官(690)贵人(690)贵妃(690)贵嫔(6
90)昭仪(690)
待诏、待制(690)钦天监(691)钦差大臣(691)修撰(691)秋官(691)皇后(691
)皇帝(691)
皇太子,太子(692)亲王(692)度支使(692)亭长(692)将军(693)将作大臣(69
3)美人(693)首辅(693)首领官(694)总长(694)总兵(694)总宪(694)总督(
694)总管(694)宦官(695)
宣抚使(695)宣政院(695)宣慰使(696)祠部
(696)给谏(696)给事中(696)统制(697)
统领(697)郡王(697)郡守(697)郡尉(697)
郡丞(697)
十画
起部(698)起居注(698)校人(698)校事(校官698)校尉(699)校书郎(699)盐
官(699)盐运使(699)盐铁使(700)夏官(700)夏卿(700)都头(700)都司(700
)都护(700)都事(701)都统(701)都监(701)都堂(702)都尉(702)都督(702
)都水监(703)都点检(703)都察院(703)都元帅府(703)监司(704)监军(704
)监察御史(704)租庸使(704)秘书郎(705)秘书省(705)臬司(705)臬台(705
)卿(705)卿事察(705)留后(706)留守(706)冢宰(706)流内(706)流外(706
)宰(707)宰执(707)宰相(707)通政司(708)通政院(708)
十一画
啬夫(708)检讨(709)推官(709)理问(709)理藩院(709)副将(709)教头(709
)著作郎(709)黄门侍郎(710)堂官(710)常侍(710)崇文院(710)银台(710)
馆阁(710)领军(711)领队大臣(711)领侍卫内大臣(711)寄禄官(711)谒者(71
1)谏议大夫(712)庶子(712)庶长(712)庶吉士(712)庶常(713)章京(713)鸿
胪寺(713)清吏司(713)清望官(713)尉(713)职事官、散官(714)推官(714)
十二画
散官(715)散骑常侍(715)博士(715)掾史(715)搜粟都尉(716)提刑(716)提
学(716)提举(716)提点(716)提调(717)提督(717)提辖(717)提法使(717)
紫薇省(717)集书省(717)御史(718)御史大夫(718)御史台(718)储君(718)
游击(719)游徼(719)善后局(719)道员(719)道台(719)道录司(719)掌固(7
20)
十三画
督办(720)督军(720)督邮(720)督销局(720)虞(720)虞侯(720)詹事(721)
锦衣卫(721)签帅(721)粮长(721)粮台(722)粮料院(722)廉访(722)殿中省
(722)殿前司(722)殿中侍御史(722)
十四画
僧录司(723)管带(723)旗牌(723)漕运总督(723)察院(723)
十五画
镇台(724)镇标(724)镇守使(724)镇将(724)额驸(724)稿案(724)
十六画
翰林院(724)翰林学士(725)膳夫(725)
十七画
黜陟使(725)钟官(726)
十八画
藩司(726)藩台(726)
二十四画
麟台(726)
二画
九卿
《周礼·冬官·考工记》“匠人”条谈到建筑宫室规模时说:“内有九室,九嫔居之;
外有九室,九卿朝焉。九,分其国以为九分,九卿治之。”注云:“六卿三孤为九卿。
”此指天官■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以及少师、少
傅、少保,合为“九卿”。
秦汉通常以奉常(太常)、郎中令(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大鸿胪)、
宗正、治粟内史(大司农)、少府为九卿,实即中央各机关的总称。北齐改廷尉为大理
,少府为大府。魏晋南北朝以后,设尚书分主各部行政,九卿专掌一部分事务,职位较
轻。明清有大小九卿之别。明之大九卿为六部尚书及都察院都御史、通政司使、大理寺
卿;小九卿为太常寺卿、大仆寺卿、光禄寺卿、詹事、翰林学士、鸿胪寺卿、国子监祭
酒、苑马寺卿、尚宝司卿。清代皇帝的谕旨中常以六部九卿并提,可见不把六部计算在
九卿之内。九卿究竟指哪些官,说法不一致。其小九卿则指宗人府丞、詹事、太常寺卿
、大仆寺卿、光禄寺卿、鸿胪寺卿、国子祭酒、顺天府尹、左右春坊庶子。
九译令
《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典属国之下设有“九译令”一官。典属国是掌管当时少数民
族事务之官,因各少数民族语言不同,彼此交往,必须经过翻译,故设九译令。“九译
”是多次转译之意,即所谓“重译来朝”。
九门提督
清代步军统领之别称。
九品
古代官吏的等级。两汉以俸禄“石”(d4n)之多寡作为官吏的等级,如“万石”、“二
千石”等。曹魏开始定官阶为九品,如相国为第一品,尚书令为第三品等。从第一品到
第九品共九等,北魏时,开始在官品中分正、从。从第四品起,正、从品又各分上、下
阶,共为三十等;唐、宋文职与北魏同,武职自三品起即分上、下。隋及元、明、清保
留正、从品,而无上、下阶之称,共分十八等,文武并同。
二府
西汉丞相与御史府并称“二府”,亦称“两府”。成帝时罢御史大夫,改置司空,其名
废。宋代为了加强对内控制,以掌管军事的枢密院和掌管政务的中书省共同行使行政领
导权,并称为“二府”,为当时最高国务机关。又明清时对府“同知”的别称,即第二
知府之意。
二十等爵
战国时秦国商鞅制定的爵位等级。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整理秦国以前的爵制,制定赏功
的爵位为二十级:(一)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以上相当于士
);(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以上相
当于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
)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即大良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
)大庶长(以上相当于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汉武帝刘彻时,因避讳
改为列侯或通侯。以上相当于诸侯)。秦、汉两代沿用。战国时秦国五大夫以上有食邑
。汉初改为公大夫以上有食邑,官大夫以下得免役。汉文帝以后,又改为五大夫以上才
得免役。
二千石
汉代对郡守的通称。按汉制郡守之品秩为二千石,即月俸一百二十斛,习惯上称之为二
千石。汉代之“二千石”品秩又分为“中二千石”、“真二千石”、“比二千石”等。
二千石曹
汉代制度:郡守的官秩为二千石。诸侯王国之“相”也为二千石,因此称地方行政长官
之郡守为“二千石”。西汉成帝时,设尚书4人,分四曹理事,其中有“二千石曹尚书”
,主管郡国二千石之事。
二十四衙门
明代宫廷宦官机构有司礼、内官、御用、司设、御马、神官、尚膳、尚宝、印绶、直殿
、尚衣、都知等十二监;惜薪、钟鼓、宝钞、混堂等四司;兵仗、银作、浣衣、巾帽、
针工、内织染、酒醋面、司苑等八局,合称二十四衙门。各专设“掌印太监”等,为宫
廷内侍奉皇帝及其家族的官署。
八子
皇帝妃嫔的名号。西汉制度:“八子视千石,比中更。”
八座
东汉至唐代一般以尚书令,仆射、六曹(部)尚书为八座。清代则用作六部尚书的代称
。又俗称大官坐八人所抬之轿者为“八座”。
八部大人
北魏初期沿用鲜卑族原有的部族制,设置“八部大人”、“南部大人”以统率诸部族。
后又续设东、西、南、北四部大人,以后又扩大为八部,称为“八部大人”,以掌国政
。
八旗制度
清代满族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公元1601年(明万历二十九年),努尔哈赤开始将本族
的人以及所属的人分编为“旗”,以旗帜作标志。这年先在“牛录制”的基础上建黄、
白、红、蓝四旗。到1615年(万历四十三年,即努尔哈赤建号的前一年)因人数增多,
又增建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前者称“四正”,后者称“四镶”,合称“八旗
”。每旗(满语称“固山”)下辖五参领(甲喇),每参领辖五佐领(“牛录”)。凡
满族成员分隶各佐领,平时生产,战时从征。皇太极时,又把降附的蒙古人和汉人编为
“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与“八旗满洲”共同构成清代八旗的整体。满洲八旗中
的正黄、正白、镶黄称为“上三旗”,是皇帝的亲军,由皇帝直接统帅,其他五旗称为
“下五旗”,由满洲贵族统之。编入八旗的人户,称为“旗人”或“旗下人”。八旗制
度在建立初期,兼有军事、行政和生产三方面职能,是与当时满族社会经济基础相适应
的,对推动满族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入关后满族统治者利用八旗制度加强对
人民的控制,其积极意义日趋缩小。作为一个军事组织,八旗军队与绿营兵同为清廷统
治全国的工具。八旗子弟都有当兵的义务,被挑选入伍即为八旗兵。八旗的编制是三百
人为一“牛录”,设一佐领以统之。五牛录设一“参领”,五参领为一“固山”,即一
“旗”设一“都统”以统之,又设副都统以为副。清统一全中国后,八旗兵分驻首都及
全国重要地方。作为行政机构,在某些地区,八旗各级衙署与州县系统并存,直至清末
。清亡后,八旗制度才全部瓦解。
七子
皇帝妃嫔之一。西汉制度:“七子视八百石,比右庶长”。
十三衙门
清顺治十一年(1654年)由宦官吴良辅等的建议,设立“十三衙门”,在宫廷内侍奉皇
室及其家族,以宦官为主管。十三衙门为:司礼监、御用监、御马监、内官监(宣徽院
)、尚衣监、尚膳监、尚宝监(尚宝司)、司设监、尚方司(尚方院)、惜薪司、钟鼓
司(礼仪监、礼仪院)、兵仗局、织染局(经局)等。公元1661年,康熙即位后裁撤,
职掌归“内务府”。
三画
小臣
商、西周初期朝廷宫员,亦称“少臣”,为掌管占卜、祭祀、田猎、征伐之官。有时还
监督管理“众人”耕种。又西周中期以后指职位低下的小吏。
小耩臣
商代之官,见于甲骨文,掌管衣事。实际上是衣业奴隶的总管。
小史
《周礼·春官宗伯》所列属官中有“小史”,其职务是“掌邦国之志,奠系世、辨昭穆
。若有事,则诏王之忌讳。大祭祀,读礼法,史以书叙昭穆之俎篮。大丧、大宾客、大
会同、大军旅、佐大史,凡国事之用礼法者,掌其小事。卿大夫之丧,赐谥,读诔”。
可见“小史”在古代是一种礼官。汉代以后,对一般小吏的通称。
三事
周代之官。指常伯、常任、准人,常伯又称为“牧”,是掌管地方民事之官。常任又称
“任人”,掌管选择人员以充任官吏。准人又作“准夫”,掌管司法之官。一说三事指
司徒、司马、司空。
三公
王朝中最高之官位,各代之“三公”不一。周代三公有两说:一说司马、司徒、司空为
三公;一说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西汉以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史
大夫(大司空)合称三公。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合称三公,亦称三司。为共同负责
军政的最高长官。唐宋仍沿此称,但已无实际职务。明清虽亦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
公,但一般只作为大臣的最高荣衔(明代张居正为“太师”,有实权除外)。
三孤
《通典》卷20云:“孤,特也,言卑于公,尊于卿。”《北堂书钞》卷50引许慎《五经
异义》:“天子立三公曰太师、太傅、太保,……又立三少以为之副,曰少师、少傅、
少保,是为三孤。”三孤之名至明清犹沿用。三公、三孤合称为“公孤”。
三司
东汉称太尉(大司马)、司徒、司空为三司,唐以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为三司。《新
唐书·百官志》云:“凡冤而无告者,三司诘之。”五代、北宋称盐铁、户部、度支为
三司,其长官称“三司使”,掌管统筹国家财政之事,元丰后废。金以户部之劝农、盐
铁、度支为三司,贞祐时废。明代以各省之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合称三司
。清末以各省之布政使司(或民政使司)、按察使司(或提法使司)、提学使司合称三
司。
三台
汉代对尚书、御史、谒者三台的总称。尚书为“中台”,御史为“宪台”,谒者为“外
台”,合称“三台”。
三老
古代掌教化的乡官。战国魏有三老,秦置乡三老,汉增置县三老,东汉以后又有郡三老
,并间置国三老。《汉书·高帝纪上》云:“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
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
三师
北魏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位为上公,品级列正一品,但仅为虚街
,无实职。元代改称为“三公”,明代沿之。清代无三师之称。
三省
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隋设五省: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秘书省、内侍省。
唐初设六省: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秘书省、殿中省、内侍省。其中以尚书省、门
下省、中书省最为重要。《新唐书·百官志一》说:“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
侍中(门下),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隋文帝时,定制内史省(即中书省
)取旨,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三省配合,互相制约,以掌管国家大政。唐沿隋制
,以中书省掌定策,门下省掌封驳,尚书省掌执行政令,以加强封建王权的统治力量。
三衙
宋代掌管禁军的机构。有殿前司、侍卫东军马军司、侍卫亲军步军司,合称三衙。唐后
期,习惯称藩镇的亲兵为牙(衙)兵,五代至宋的皇帝多半是由藩镇而夺得帝位,故相
沿称为三衙。三衙的长官分别称为殿帅,马帅,步帅,合称三帅。
三大宪
清代地方官对总督(或巡抚)、布政使和按察使的合称。
三司使
唐代审理大狱,以刑部尚书、侍郎与御史中丞、大理卿会审,称三司使。唐中期以后,
由于财务行政渐趋繁杂,乃特简大臣分判户部、度支及充盐铁转运使,分别管理租赋、
则政收支和盐铁专卖事务。五代时后唐天成元年(公元926年),委宰相一人专判。长兴
元年(公元930年),并为一使,称“三司使”。北宋沿置。《宋史·职官志》说:“三
司之职,国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总国计,应四方供赋之入,朝廷不预,一归三司,通
管盐铁,度支,户部,号曰‘计省’,位亚执政,目为‘计相’,其恩数廪禄,与参、
枢同。”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改官制,职掌并归于户部尚书。
三法司
明清两代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若有重大案件,则由三法司会审,俗称“
三堂会审”。
三闾大夫
战国时楚国官名,屈原贬后任此职。《史记·屈原列传》裴骃集解中说:“骃案《离骚
序》曰:三闾之职,掌王族三姓,曰昭、屈、景。原(屈原)序其谱属,率其贤良,以
厉国士”。可见三闾大夫是一种掌管三大姓的宗族事务之官。
大夫
古代诸侯国中,在国君之下有卿、大夫、士三级,因此为一般官员的通称。秦汉以后,
中央要职有御史大夫,备顾问者有谏大夫、中大夫、光禄大夫等。至唐宋尚有御史大夫
及谏议大夫之官,至明清废。又隋唐以后以大夫为高级官阶之称号。清代高级文职官阶
称大夫,武职则称将军。宋徽宗政和年间重订官阶时,在医官中别置“大夫”以下官阶
,故今仍沿称医生为大夫。
大令
秦汉以后县官一般称令,后来用作对县官的尊称。
大计
明代考核外官的制度。清沿其制,规定三年举行一次,由州、县上至府、道、司层层考
察属员,再汇送督、抚最后考核,送呈吏部。对于才、守均优者称为“卓异”,经引见
(即朝见皇帝)后得加一级回任候升。劣者劾以八法(后改为六法,参见“京察”》。
其处分与京官同。不入举劾者称为平等。
大帅
旧时对高级统兵官的尊称。清末督、抚一般兼掌兵权,其属员亦以此称之。
大长秋
秦称将行。汉景帝时改称大长秋,宣达皇后旨意,管理宫中事宜,为皇后近侍官首领,
多由宦官充任。长秋宫为汉代皇后之宫名,故用以名官,其官署称为长秋寺。隋代以后
设内侍省,长秋之官遂废(隋炀帝曾一度改内侍省为长秋监)。
大司马
古代高官之一。《周礼》夏官司马之长为大司马,其职为“掌建邦国之九法,以佐王平
邦国。”汉武帝罢太尉置大司马。西汉一朝,常授给掌权的外戚,多与大将军、骠骑将
军、车骑将军等联称,也有不兼将军号的。东汉初为三公之一,旋改太尉,末年又别置
大司马。魏晋为上公之一,位在三公之上。南北朝或置或不置。陈朝但为赠官。明清多
作为兵部尚书之别称。
大司农
秦代置治粟内史,汉景帝后元元年(前143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
改称大司农。掌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的财政收支,为九卿之一。北齐时称为司农寺
卿,隋唐以后所置略同。唐代一度改司农为司稼,旋复用旧称。主要职掌为仓储。金元
置大司农司,掌农桑,水利,学校,救荒诸事,并曾改称为务农司或司农寺。明初置司
农司,不久即废,其职掌并入户部。习惯用作户部尚书的别称,简称大农。
大司空
《周礼》六官之一,有冬官司空。汉成帝时,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哀帝时曾复旧称,
后再改为大司空,与大司徒、大司马并称为三公。东汉时称司空。明清用作工部尚书的
别称。
大司徒
《周礼》六官之一,有地官大司徒。西汉哀帝时罢丞相置大司徒。东汉改称司徒(参看
丞相、宰相条)。
大行人
在《周礼》为秋官司寇的属官。掌天子诸侯间的重大交际礼仪。
大良造
战国初期为秦国最高官职,掌握军政大权。同时又为爵名。商鞅制定二十等爵,列为第
十六级。亦称为大上造。自从秦惠王设立相国掌握军政大权后,主要用作爵名。汉代沿
用。
大学士
唐天宝初,于崇玄署(管理释道的官署)置大学士1人,由宰相兼领。至德时,于集贤殿
书院置大学士,贞元时并罢。五代后梁曾置金銮殿大学士。北宋时设置渐广,多为优礼
大臣的官衔。明太祖废丞相,以大学士充顾问。成祖时以儒臣为殿阁大学士,参预机务
。至明中叶遂以大学士为内阁长官,起草诏令,批答奏章,官品虽低,而实握宰相之权
。清代虽提高品级(一品),但职任反不重要。雍正中设立军机处,大学士的职权就为
军机大臣所替代。惟军机大臣及内外各官之资望特重者,仍授大学士作为荣典。大学士
都以殿阁名入衔,明设中极,建极,文华,武英等殿和文渊阁,东阁大学士,无定员。
清乾隆十年(公元1745年)以后,大学士专以三殿(保和、文华、武英),三阁(文渊
、体仁、东阁)入衔,满汉各2人;协办大学士满汉各1人。均为文臣最高的官位,汉人
非翰林出身不授此官(除少数例外)。
将军
春秋时晋国以卿为军将,因而有将军之称。战国时始为武官名。汉代沿置,有大将军,
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前、后、左、右将军等。临时出征的统帅有别加称号者
,如楼船将军,材官将军,度辽将军等。魏、晋、南北朝时,将军名号极繁,除沿袭汉
代旧称外,又有龙骧、骁骑等许多名称,而常置并有专职者仅少数。唐十六卫,羽林、
龙武、神武、神策等军,均于大将军下设将军之官。从唐到元都以将军为武散官。明代
的总兵官有挂印带将军号的。此外,宋、元、明亦称殿廷武士为将军。清代的将军有四
种:一为宗室爵号之一,如镇国将军、辅国将军等;二为驻防各地的八旗最高长官,专
由满族人充任,内地各省将军掌驻防军事及旗籍民事,在边疆地区(如黑龙江、吉林、
伊犁),将军即为该地区的最高军事和行政长官;三为临时出征的统帅,如扬威将军,
靖逆将军等;四为正一品到从二品武官封赠之阶。
大将军
古代领兵之最高统帅。始於战国,汉代沿置,职掌统兵征战。事实上多由贵戚担任,掌
握政权,职位甚高。汉武帝时以大司马为大将军所兼官号,其后霍光、王凤等均以大司
马、大将军预闻政事,为中朝官领袖。亦有在大将军之上冠以称号者,如骠骑大将军之
类。三国至南北朝时,大臣秉政,多加以“大将军”之号。北周时行府兵制,编24军,
每军设开府1人以统领、二开府则由一大将军统领。24军共有12大将军,两大将军由一柱
国统之。隋代左右武卫、左右武侯等各置大将军,为统率禁军之高级将领。唐代之府兵1
2卫,每卫有上大将军1人,大将军1人,将军2人。禁军之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等亦
设大将军,往往以宦官任之。宋代之16卫大将军已属空衔,无统兵实权。唐至元,定大
将军为武散官之首阶。明清两代于战争时由皇帝特派大将军统兵,或于大将军上再加称
号,如清代,肃亲王豪格为靖远大将军,惠亲王绵愉为奉命大将军,皆统兵作战,战后
即废。
大鸿胪
汉武帝时改典客为大鸿胪,原掌接待少数民族等事,为九卿之一。后渐变为赞襄礼仪之
官。王莽时改为典乐。
大惕隐司
官署名。辽代置,为北面官,设有惕隐(亦称梯里已)、知惕隐司事等,掌皇族之政教
。
工正
春秋时齐、鲁、宋、楚等国设置,楚称为“工尹”。掌管百工及手工业之官。
工师
春秋时齐、鲁等国设置。战国时各国沿置之,为掌管百工及手工业之官。
工官
西汉于蜀郡、广汉等郡置工官,主管制造武器,日用金属器物和各项手工艺品,下设护
工卒史等官。东汉沿置。
工部
西晋曾置田曹掌屯田,南北朝时曾置起部掌管起造宫室。隋唐始设工部,为中枢六部之
一,掌管各项重大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长官为尚书,副长官为侍郎,
部下分司办事。历代相沿不革。清末改为农工商部。
士师
《周礼》列为秋官司寇之属官。掌禁令、狱讼、刑罚之事。古代对执法官员之通称。
子爵
古代五等爵之一。五等爵为公、侯、伯、子、男。《左传》书楚国之君为楚子,吴国之
君为吴子。南北朝至唐宋有“开国县子”之称。《隋书·百官志》载南朝梁陈封爵为九
品,开国子弟为第五品,视二千石。隋代封爵为九等,子爵为第八等。后代往往沿用,
惟明代封爵至伯为止,不设子、男二爵。清代原称“精奇尼哈番”,后改用汉名为一、
二、三等“子爵”。
上计
战国、秦、汉时年终考核地方官员成绩的方法。战国时群臣于年终须将赋税收入写于木
券,呈送国君考核,称为上计。西汉沿用。《汉书·武帝纪》载:“元封五年(前106年
)三月,至泰山,增封,因朝诸侯王、列侯,受郡国计。颜师古注:“若今之诸州计帐
也。《通典》说:“汉制,郡守岁尽遣上计、掾史各一人条上郡内众事,谓之计簿。”
其办法是县令(长)于年终将该县的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等编为计簿,呈送郡国;郡
守、国相再遣吏加以汇编,用副本上计于中央的丞相。东汉时郡国上计形式上虽归司徒
总核,实际由尚书主持。县级上计由县丞代行;郡级由郡丞代行。凡入京执行上计的人
员称为“上计吏”,或简称“计吏”。
上林令
上林苑原是汉文帝时的园囿,其主官为上林令,次官为上林尉。汉武帝初置水衡都尉,
管理范围扩大,包括农田水利、造船、铸钱等事,虽名为掌上林苑,但职权远远超过以
前的上林令。上林前属少府。汉以后,各朝帝王之苑囿,已不是汉代之上林,而掌管苑
囿之官,仍沿称“上林”之名。唐代在司农寺设有上林署置令及丞,掌管苑囿及藏冰等
事。辽、金、元、明均沿用此名。
上军校尉
东汉灵帝时,在京师(洛阳)设西园八校尉,即上军校尉、中军校尉、下军校尉、典军
校尉、助军左校尉、助军右校尉、左校尉、右校尉。以宦官负主要统率之责。当时曹操
曾任典军校尉,袁绍任中军校尉(《袁绍传》作佐军校尉)。而上军校尉蹇硕则是小黄
门(宦官),统率八校尉。
上驷院
清代内务府所属的三院之一(三院是上驷院、奉宸苑、武备院),掌管宫内所用之马。
清初沿用明代之制,设御马监,后又改称为阿敦衙门,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改称
上驷院。设监管事务大臣,无定员;卿二人,正三品,其一由侍卫补授,其一由内务府
司员补授(内务府设七司),每司均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
卫尉
始置于战国,汉时为九卿之一。掌管宫门禁卫,主南军。景帝初更名中大夫令。后元元
年(前143年)复为卫尉。魏晋南北朝多沿置。唐代为卫尉卿。但已非原来职务,仅掌仪
仗帐幕等。明清废。
卫将军
西汉文帝由代王入继帝位,设卫将军一员,以亲信宋昌任之,总领京城各军,后以骠骑
将军、车骑将军皆开府(即设将军府),置官属,掌握禁兵,预闻政务。
才人
皇帝的妃嫔之一。晋武帝司马炎始置,后世多沿用。唐代制度:才人初定为宫官之正五
品,后升为正四品。武则天就曾做过唐太宗的才人。
门下省
官署名。《旧唐书·职官志》说:“秦汉初,置侍中,曾无台省之名。至晋,始置门下
省。南北朝皆因之。龙朔改为东台,光宅改为鸾台,神龙复旧”。东汉时即设侍中,秩
比二千石,属於少府,职掌为侍从皇帝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皇帝外出,则侍从
参乘。晋称门下省。唐曾改为东台、鸾台、黄门省等,旋复旧称。门下省原为皇帝的侍
从机构,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权机构的重心。隋唐时与
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
,或称纳言、左相、黄门监,皆因时而异。其下有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
大夫、起居郎等官。宋初门下省仅主朝仪等事。神宗元丰改官制,始恢复审查诏令的旧
制。南宋初,中书、门下合并为一。辽金亦置门下省。元以后废。
门下侍郎
秦汉时原名黄门侍郎,本为君主近侍之官。唐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为门下侍郎,为
门下省长官侍中之副职,唐宋多以门下侍郎或中书侍郎加“同平章事”为宰相之称。元
以后不设。
千牛
后魏始置。“千牛”,刀名,言刀之锐利可屠千牛。千牛刀常备身边,后比喻侍立皇帝
左右之警卫人员。唐代设左右千牛卫,为禁卫之一,所属有千牛备身。宋代设有左右千
牛卫上将军等。辽金亦曾设置,元以后废。
千户
金初设置,为世袭军职,即女真语猛安之意译。统领谋克,隶属於万户。元代相沿,其
军制千户设“千夫之长”,亦隶属於万户。千户所统领百户所:统兵七百以上称上千户
所;兵五百以上称中千户所;兵三百以上称下千户所,各设“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
员。明代卫所兵制亦设千户所,千户为一所之长官。驻重要府州,统兵1,120人,分为
十个百户所。
千总·把总
明代驻守京师的京营兵分为三大营,设千总、把总等领兵官,职位低下。清代绿营兵编
制,营以下为汛,以千总,把总统领之,称“营千总”,为正六品武官,把总为七品武
官。又漕运总督辖下各卫和守御所分设千总,统率漕运军队,领运漕粮,称为卫千总、
守御所千总。京师内九门,外七门,每门设千总把守,称为门千总。又四川、云南等省
的土司官也有此职,称土千总、土把总。
于越
官名。辽代置,为北面官,无职掌,大于越班在百辽之上。授给大功臣,是大臣的最高
荣衔。
万户
官名。金初设置,为世袭军职。统领千户(猛安)、百户(谋克),隶属於都统。元代
相沿,其军制设万户为万夫之长,隶属于中央枢密院;驻札各路者,则分属於行省。设
万户府以统领千户所:统兵七千以上称上万户府;五千以上称中万户府;三千以上称下
万户府。诸路万户府各设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
土官
明代于西北、西南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置土司,由该族上层分子担任,按等级分宣慰
使、宣抚使、按抚使等武职及土知府、土知县等文职,由子孙世袭。至清代逐步“改土
归流”(即改世袭之“土官”为有一定任期,期满调任,称“流官”),土官大部分废
除。
四画
尹
官名。为古代官的泛称,但有时也用以称固定官署之长官。《尚书·皋陶谟》说:“庶
尹允谐”。“庶尹”即指众官。故《史记·夏本纪》写作“百官信谐”。《尔雅·释言
》说:“尹,正也”,即治理之意。商及西周时,对天子辅弼之臣多称为“尹”,如“
师尹”。春秋时楚国执政官多称“尹”,如“令尹”。汉代始以都城的行政长官称尹,
有京兆尹、河南尹。元代州、县长官亦称尹。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有道尹。
太子
一般称预定继承君位的皇子。
太仆
官名,始置于春秋。秦汉沿袭,为九卿之一。掌皇帝的舆马和马政。南北朝不常置。北
齐始称太仆寺卿,历代沿置不革。
太史
周代太史掌管王国中文书之起草,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国家大事,编著史册,兼
管国家典籍、天文历法以及祭祀诸事。其地位较崇,是一种兼管人事、神职并观察、记
载社会动态及自然现象之官。秦汉设太史令,地位已降低。西汉司马谈、司马迁父子曾
先后任过此职。魏晋以后修史的职务划归著作郎,太史则专掌历法之推算。隋设太史监
,唐改太史局,肃宗时又改称司天台。为管理天文、历法的专门机构,五代沿置。宋代
设有太史局、司天监、天文院等机构,职权渐分。辽称司天监,金称司天台。元代改称
太史院,专管推步测算(推算历法,观测天象之事)。虽另有司天监,但无实际职掌,
仅留空名。明清两代均称钦天监,以掌天文、历法之事。至于修史之事,则专归翰林院
。故文士喜用太史之名称翰林院诸官。
太师
古代官名。西周始置,原为高级武官,军中最高统帅。春秋时晋楚等国沿用,成为辅弼
国君之官。战国后废。汉又设置,位在太傅之上。《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太师古
官,平帝元始元年(公元1年)初置,位在太傅上,以孔光任之”。东汉置太傅,废太师
,而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晋因避司马师之讳,改太师为太宰。南北朝时多以太
师(太宰)、太傅、太保为三公或上公。隋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司,而以太尉、
司徒、司空为三公,唐宋沿用。金元亦以太师为三公之一,明代相沿。自汉以后,太师
往往成为大臣之加衔,凡授此号者,权力特大,如南宋之秦桧、韩侂胄、史弥远及明之
张居正等。又有太子太师,为辅导太子之官。西晋设太子太师、太傅、太保,称三师;
又设太子少师、少傅、少保,称三少。北朝的魏齐沿设,隋以后历代不革。明清以大臣
兼之,三师三少成为空衔。此外周代或称乐官为太师。
太守
本为战国时郡守的尊称。汉景帝时,改郡守为太守。为一郡行政的最高长官,历代相沿
不革,南北朝时设州渐多,郡的辖境日益缩小,州郡区别不多,至隋初遂废郡存州,而
州刺史即代郡守之任。惟隋炀帝及唐玄宗时均曾改州为郡,郡置太守,旋即复旧。此后
太守已非正式官名。习惯上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明清则专称知府。
太保
殷周设置,为国王的辅佐大臣。春秋后废,汉复置,位次太傅。历代沿置,多为大官之
加衔,并无实职。史载殷王太甲以伊尹为太保,西周成王以召公奭为太保。又太子之辅
导官,称太子太保。参见“太师”条。
太祝
官名。在《周礼》中为春官宗伯之属官,掌祭祀祈祷之事。汉设有太祝令丞,为太常之
属官。隋唐以后均沿置,至清废。
太监
唐代设内侍省,其长官为监及少监。《辽史·百官志》载,辽代南面官诸“监”职名中
,有“太监”之称,但在具体称呼上,仅称监,如太府监。元代的太府和各监,多有“
太监”一官(如仪文监、典牧监、典室监、太府监等均设太监)。明代诸监不设此官,
但在宦官所领的二十四衙门,各专设掌印太监等,在宫廷内专门侍奉皇帝及其家族。明
中叶以后,太监的权力扩大,拥有出使、监军、镇守、侦察臣民等大权。清代相沿,太
监成为宦官的专称,设总管太监等为首领,隶属于内务府。参见“宦官”条。
太宰
古代官名,原名太师。为《周礼》六官中天官之长。晋代避司马师之讳改“太师”为“
太宰”。明清时代多用以尊称吏部尚书。
太常
即奉常,为秦汉九卿之一。《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
丞”。汉景帝中六年(前144年)更名太常。王莽时,改太常为“秩宗”。东汉之太常,
除掌礼仪、祭祀外,还兼掌选试博士。历代沿置,仅专司王朝之祭祀、礼乐诸事。北魏
称其长官为太常卿,北齐称太常寺卿。北周据《周礼》改官号为大宗伯。隋至清末,均
称太常寺,其长官亦称太常寺卿。明清均列为小九卿之一。
太尉
秦至西汉设置,为全国军政首脑,与丞相、御史大夫并称三公。汉武帝时改称大司马。
东汉时,太尉与司徒、司空并称三公。以后各代或置或废,置者往往成为大臣之加官,
无实权。至宋徽宗时,定为武官官阶的最高一级,其本身并不表示任何职务,一般多作
对高级武官之尊称。元代以后废。
太傅
周官名,春秋时晋国设置,为国王辅弼官之一。战国后废。西汉吕后元年(前187年)复
置,金印紫绶,以王陵、审食其等任之。后废。哀帝元寿二年(前1年)又复置,以孔光
出任此职,位在三公之上。东汉亦置此官,掌善导,无常职,刘秀命卓茂任之;卓死,
省去此官。其后新帝初即位,又设“太傅,录尚书事”,如赵熹、陈蕃、胡广等均任过
此官,赵等死,即废去此职。
太史寮
官署名。商末年始置,西周相沿。其长官称太史,见於甲骨文和金文。掌国王的册命及
祭典等事。
太医令
西汉太常及少府之下均设有太医令、太医丞。属太常者,为百官治病;属少府者,为宫
廷治病。东汉少府属下设太医令1人,秩六百石,掌诸医。另有药丞、方丞各1人,药丞
主药,方丞主药方。隋唐在太常之下设太医署,置令2人,丞2人。太医令掌医疗之法,
丞为助手。宋代医务机构甚多,有太常寺属下的太医局,翰林医官院,御医院等,宋徽
宗时又设惠民局,广传医方及施诊。
太官令
官名,亦作大官令。汉代始置,属少府,掌宫廷的膳食及酿酒,并献四时果实。北齐以
后属光禄寺,明清以大官署为光禄寺四署之一,主官称署正。
太仓令
汉制,大司农所属有太仓令及丞,隋唐称太仓署。置令、丞、监事、典事等官。太仓是
王朝的总粮仓。
太乐令
汉代太常所属有太乐令及丞,东汉改太乐为大予乐,置大予乐令及丞,仍属太常。《后
汉书·百官志》说:大予乐令掌伎乐,掌国之祭祀,大享用乐之事。
太庙令
魏晋以后设太庙令及丞,唐以太庙之事归宗正卿,不设太庙署。金、元时代仍有太庙令
。明、清废。
太子洗马
《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太子太傅、少傅的属官有洗马之官,颜师古注引张晏说:“
洗马原十六人,秩比谒者”,又引如谆注:“前驱也,《国语》曰:勾践为夫差先马,
先或作‘洗’也”。后世皆称洗马。“洗马”即在马前驰驱之意,为太子的侍从官。梁
代以洗马隶属典经局。隋唐于司经局置洗马,一变而为掌管书籍的官,直至清代均沿设
。清代司经局所设之洗马用满汉各1人,从五品。
太中大夫
《汉书·百官公卿表》载:郎中令所属有太中大夫等,秩比千石,掌议论。唐宋以太中
大夫作为散官之文阶,从四品。元代升为从三品,明代为从三品加授之阶。
夫人
周代称诸侯之妻为“夫人”。《礼记·曲礼下》:“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
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公侯有夫人”。汉代列侯的妻子也称“夫人”。《汉书
·文帝纪》说:“七年冬十月,令列侯太夫人,夫人……无得擅征捕”。颜师古引如谆
注:“列侯之妻称夫人;列侯死,子复为列侯,乃得称夫人”。又中国封建社会,王朝
对官员之母及正妻之一种封号。有封号者,称为“命妇”。如唐代文武官一品及国公之
母、妻均封为“国夫人”,三品以上官员之母、妻则封为“郡夫人”。宋代执政以上之
妻封“夫人”。明代一、二品官员之妻封“夫人”。清代则封宗室贝勒至辅国将军之妻
为夫人,一、二品之妻亦封为“夫人”。
六条
汉设刺史,以六条问事。《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引《汉官典职仪》:“一条,
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
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案,风厉杀人,怒则任刑
,喜则淫赏,烦扰刻薄,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四条,二千石
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
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今”。
六官
《周礼》以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分掌邦政
,称为“六官”或“六卿”。隋唐以后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大致和《
周礼》六官分职相当,也统称为六官。
六卿
古代统军执政之官。《书·甘誓》说:“大战于甘,乃召六卿”。《周礼》执政大官分
为六官,亦称“六卿”。后世往往称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为六卿。
六部
古代中央行政机构中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其职务在秦汉时本为九卿所
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以后由“曹”渐变为“部”,至隋唐始确定以“六部
”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以吏、户(隋称民部),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的
六官,秦汉九卿之职务大部并入。但仍旧保留寺、监等机构。元代六部改属中书省,明
代沿袭。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丞相,不设中书省,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地位更加
提高。清代相沿,至清末逐渐添设若干新部,六部之名遂废。
六曹
官职名。东汉尚书分六曹治事。据《续汉书·百官志三》记载有:三公曹、吏部曹、民
曹、南北两主客曹、二千石曹。但《晋书·职官志》则以三公曹、吏曹、民曹、客曹、
二千石曹、中都官曹为六曹。魏晋以后屡有变革,到隋唐才定为吏、户、礼、兵、刑、
工六部。又唐代各州佐治之官分六曹,即功曹、仓曹、户曹、兵曹、法曹、士曹,亦称
六司。
六察
唐制,监察御史分察百官,共有六个方面。据《新唐书·百官志》载:“其一,察官人
善恶,其二,察户口流散,籍帐隐没,赋役不均;其三,察农桑不勤,仓库减耗;其四
,察妖猾盗贼,不事生业,为私蠹害;其五,察德行孝悌,茂才异等,藏器晦迹,应时
用者;其六,察黠吏豪宗,兼并纵暴,贫弱冤苦不能自申者”。又唐以监察御史分察尚
书省六部,号六察官。宋制也以监察御史分察六曹及百司之事。
六科给事中
明初沿前代设给事中。洪武六年(公元1408年),开始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
科,各设给事中,辅助皇帝处理奏章,稽察驳正六部之违误,纠劾官吏。每种又设都给
事中1人及左、右给事中各1人以总司管。给事中衙署即在午门外东、西朝房,奏章均必
经其手,故权势尤重。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同有建言及进谏之责。清初沿明制,
六科各设掌印给事中满汉各1人,给事中满、汉各1人,秩正五品,雍正元年(公元1723
年),始并入都察院,职权范围已大为缩小。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撒销六科,
但仍设给事中。
少尹
唐代制度,凡州升为府者,其刺史称为府尹。下设少尹2人,为府尹之副职。府尹从三品
,少尹从四品。宋代沿设,但无实权。又唐以京兆(长安)、河南(洛阳)、太原合称
三府,各设牧1人,从二品,尹1员,从三品,少尹2人,从四品下。《旧唐书·职官志二
》说:“魏晋已下,州府有治中,隋文帝改为司马,炀帝改为赞礼,又改为丞,武德改
为治中,永徽避高宗名改为司马,开元初改为少尹”。
少正
官名,一称“小正”,西周始置。《书·酒诰》说:“少正御事”,为主管事务的“正
”的副职。春秋时郑国子产曾任此官,鲁国有少正卯。
少师
春秋时楚国设置,为君主的辅弼之官。北周以后,历代多沿置,与少傅、少保合称三少
。一般为大官加衔,并无实职。又指太子少师,为辅导太子之官。参见“太师”条。
少府
官名,始于战国。秦汉相沿,为九卿之一。掌山海地泽收入和皇室手工业制造,为皇帝
的私府。西汉时诸侯王也设有少府,郡守亦设有少府。东汉仍为九卿之一,掌宫中御衣
、宝货、珍膳等。魏晋以后沿置,北朝有太府而无少府。隋置少府监、领尚方、织染等
署。元始废,明初虽一度复设,旋仍归并工部,事实上前代少府之职皆由宦官主管之机
构所掌握。清代划归内务府,故一般以少府为内务府大臣之别称。又唐代因县令称明府
,县尉为县令之佐,也称为少府。后世亦沿设。
少保
北周以后,历代多沿置,与少师、少傅合称三少。一般为大官加衔,并无实职。又指太
子少保,为辅导太子之官。参见“太师”条。
少宰
官名。《周礼·天官》有少宰,为太宰之副。春秋时宋国设有少宰,位在太宰之下。宋
徽宗政和年间曾改尚书左仆射为太宰,右仆射为少宰,又后世一般对吏部侍郎的别称。
少傅
官名。古代帝王的辅佐官,北周以后,历代多沿置。与少师、少保合称三少或三孤,一
般为大官之加衔,并无实职。又春秋时齐国设置,为辅导太子之官。西汉时称为太子少
傅。参见“太师”条。
五大夫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九等。汉初以第七级公大夫以上为高爵,都有食邑。汉文帝
以后,改五大夫以上为高爵,仅得免役。
五军营
明代京军三营之一。明太祖时设大都督府,以节制中外诸军,京城内外置大小二场,分
教48卫卒。成祖北迁后,增为72卫。永乐八年(公元1410年)始分步骑军为中军,左右
掖,左右哨,称为五军。除在京卫所外,每年又分调中都、山东、河南、大宁各都司兵1
6万人,轮番到京师操练,称为班军。
五兵尚书
曹魏开始设置五兵尚书。“五兵”指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晋以后,“中兵
”分左右,“外兵”也分左右。北齐时,“左中兵”掌宫廷宿卫,“右中兵”掌畿内丁
帐(即户口、部族之事);“左外兵”掌河南及潼关以东之丁帐,“右外兵”掌河北及
潼关以西之丁帐;“都兵”掌鼓吹乐事。
五军都督府
明太祖初设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改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
,分领在京各卫所和外地各都司卫所。军令权则属於兵部。永乐间在北京设行在五军都
督府,后除“行在”二字;在南京的五军都督府,加“南京”二字,分掌南京卫所。各
府长官为左右都督。
中书
官名,清代沿明制,于内阁置中书若干人。掌撰拟、记载、翻译、缮写。或由举人考授
,或由特赐。若进士经朝考后以内阁中书任用者,并可充乡试主考官。官阶为从七品。
中允
《汉书·百官公卿表》载詹事掌皇后、太子之事,属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仆、中盾
。中盾后改称“中允”。魏晋以后多改称中舍人。唐制于左春坊左庶子之下置“中允”
,于右春坊右庶子之下置中舍人。中允略当于朝廷之门下侍郎,中舍人略同于朝廷之中
书侍郎。唐高宗时曾改中允为左赞善大夫,中舍人为右赞善大夫。明代始于左、右春坊
皆称中允,有左中允、右中允之别。清代沿置,设满汉中允各1人,均为正六品官。
中军
晋代始置中军将军,南北朝亦有此官号。清代总督直辖的绿营兵称为督标,巡抚直辖的
称为抚标。标的统领官称为中军,督标中军由副将、抚标中军由参将担任。中军的性质
相当于总督、巡抚的卫队长或副官长。
中郎
秦置,为近侍之官。汉代沿置,属于郎中令(光禄勋)。其长称中郎将,亦通称中郎。
蔡邕为左中郎将,故习惯称为蔡中郎。晋至南北朝又有从事中郎,为将帅的幕僚。
中涓
官名,亦作涓人。《汉书·曹参传》载:“高祖为沛公也,参以中涓从”。颜师古注:
“中涓,亲近之臣,若谒者、舍人之类。涓,洁也,言其在内主知洁清洒扫之事,盖亲
近左右也”。后世一般用作宦官之代称。
中堂
宰相的别称。始於北宋,因宰相在中书省内的政事堂办公而得名。元代沿称。明清时对
内阁大学士的称呼。明代大学士实际掌握宰相的权力,其办公处在内阁,中书居东西两
房,大学士居中,故称中堂。清代包括协办大学士均用此称。
中尉
战国时赵国曾设,掌“选练举贤,任官使能”。秦汉为武职,掌京师的治安,汉代则兼
主北军。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执金吾”。唐自德宗以后,于神策军置护军中
尉,为宦官领禁兵之专职。
中书令
汉武帝时以宦官担任,掌传宣诏命。司马迁被刑后,曾任此职。西汉后期改为中谒者令
。东汉末曹操为魏王,置秘书令以掌尚书奏事。曹丕称帝以后,改秘书为中书,以久掌
机要的幕僚刘放、孙资分任中书监和中书令。因两人资历不相上下,故分设两官而“监
”列在“令”前。南北朝时,两官之名虽不废,实际上中书令是中书省的唯一长官。任
此职者多为当时有文学名望的人,亦即等於宰相。至唐代,中书令的地位更高,居其他
两省(门下,尚书)长官之首,因此,非有特殊资望者不授此官。宋代相沿。隋代更改
中书令为内史令、内书令。唐代又改称右相、凤阁令、紫薇令等,旋复旧。元代之中书
令权位尤重,或以皇太子兼任。明代废。
中书省
官署名。魏曹丕始设,为秉承君主意旨,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沿至隋唐,遂成
为全国政务中枢。隋代因避讳改为“内史省”或“内书省”,唐代先后曾改称西台、凤
阁、紫薇省,旋复旧称。在唐代,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同为中央行政总汇,由中书省
决策,通过门下省审核,经皇帝御批,然后交尚书省执行,故实任宰相者称“同中书门
下平章事”。中书省长官在魏晋为中书监及中书令,隋代废监,仅存中书令一职。唐在
中书令之下设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皆为要职。宋代虽设尚书、门下、中书三省,而
中书省之权特重。《宋史·职官志》说:“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尚书、门下并列于外
,又别置中书禁中,是为政事堂。与枢密院对掌大政。”宋代中书省之职是“掌进拟庶
务,宣奉命令、行台谏章疏,群臣奏请兴创改革及任命省、台、寺、监、侍从、知州军
、通判等官员。”中书省掌握行政大权,它与掌管军事大权的枢密院,合称“二府”。
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门下、尚书两省皆
废,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地方行政一部分亦由中书省掌握。边远地区,设十一个
行中书省分区统辖。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废中书省,由皇帝直接统领
六部,机要之任则归“内阁”。此后即无中书省这一机构。
中书监
三国时始置,与中书令职务相等而位次略高,同掌机要,为事实上的宰相。因地位重要
,接近皇帝,有“凤凰池”之称。隋唐时只有中书令,不再设中书监。参见中书令条。
中郎将
秦置中郎,西汉相沿。设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等“郎官”。其中中郎又设五官、
左、右三将,秩比二千石,谓之中郎将,以统领皇帝的侍卫,隶属光禄勋。汉平帝时,
增设虎贲中郎将,统虎贲郎。东汉有五官中郎将1人,秩比二千石,主五官郎,其下有五
官中郎,秩比六百石;五官侍郎,秩比四百石;五官郎中,秩比三百石。又有左中郎将
,右中郎将,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均属於光禄勋。东汉末年,又有四中郎将,皆
帅师征伐。如董卓为东中郎将,卢植为北中郎将,曹植为南中郎将等。又建安中,曹丕
为五官中郎将,则为丞相之副。唐代各卫的中郎将则为低级军官。宋初曾用为虚衔,后
废。
中护军
汉末始置。魏晋南北朝与中领军同为重要军事长官。唐代末期神策军亦置中护军,由宦
官充任。
中领军
曹操为丞相时,在其丞相府中设置中领军,以掌管亲信卫兵。晋怀帝永嘉中,改中军为
中领军。东晋元帝永昌元年(公元322年)改称北军中候,寻复称领军。成帝世,又称中
候,不久复名领军。常以亲信大臣担任,与中护军同掌军队的实权。
中常侍
秦始置,西汉相沿。出入宫廷,侍从皇帝,常为列侯至郎中的加官。东汉时则专用宦官
为中常侍,以传达诏令和掌理文书,权力极大。至魏以后,中常侍和散骑合并,称散骑
常侍,改为正规官,不再为宦官专职。
中庶子
战国时国君、太子、相国的侍从之臣。
中朝官
一称内朝官。汉代朝官自武帝以后分中朝与外朝。外朝官包括丞相以下的正规职官,为
法定的正规机构。中朝官则由皇帝的近臣如侍中、常侍、给事中、尚书等组成。有时借
以牵制丞相的权力。
中书侍郎
晋代始置,为中书省长官中书监、中书令之副职。隋代改称内史或内书侍郎。唐初曾改
称西台侍郎、凤阁侍郎、紫薇侍郎,旋复旧称。唐宋时多以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
事,为宰相之职衔。因中书令不轻以授人,故中书侍郎亦等於中书省之长官。南宋废。
内史
西周时设,或称“作册内史”,“作命内史”,掌管著作简册。策命诸侯、卿大夫及爵
禄的废置。秦汉沿设,《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内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师。
”景帝二年(前155年)分置左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右内史为京兆尹
。属官有长安市、厨两令丞,又都水,铁官两长丞。左内史更名左冯翊,属官有廪牺令
丞尉。又左都水、铁官、云垒、长安四市四长丞皆其下属。西汉初,大封诸侯王,在王
、侯国内置内史,掌民政。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省内史,更令“相”治民,职如郡太
守。后代沿置,至隋始废。隋因避杨忠讳,改中书省为内史省,称中书令为内史令。清
初入关时,置内史,相当于以后的大学士。袁世凯统治时曾称其秘书为内史。
内阁
官署名。明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朱元璋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废丞相,罢中书省
,设“四辅官”,不久又罢。十五年(公元1382年)仿宋代制度,置华盖殿、谨身殿、
英武殿、文渊阁、东阁等大学士,为皇帝顾问。又置文华殿大学士以辅太子,品秩都是
正五品。明成祖即位后,特派解缙、胡广、杨荣等入午门值文渊阁,参预机务,称为内
阁。仁宗时,任用杨士奇、杨荣为华盖殿、谨身殿大学士,权力加重。明世宗时,改华
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将大学士的朝位班次,列在六部尚书之前,地位大大
提高。明代之内阁大学士虽无宰相之名,实有宰相之权。清代沿置,天聪年间,设内三
院;顺治年间改称内阁。以大学士分兼殿、阁之衔。乾隆年间,规定三殿、三阁大学士
之制。但因实权掌握在满洲贵族手中,内阁职权低落,参预重要政务的人多由皇帝指定
,不一定是内阁成员。军机处成立后,实权集中到军机处,内阁徒有虚名,仅成为传达
皇帝谕旨、公布文告的机关。但名义上仍为清代最高级之官署。清末仿行君主立宪制,
设责任内阁,以旧内阁与军机处合并为最高国务机关。北洋军阀时期改称国务院,习惯
上仍称内阁,其成员称阁员。
内宰
在《周礼》为天官的属官。掌王宫的政令,教导王之嫔御。
内三院
清天聪十年(公元1636年)设立。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各设大学士1人。
内国史院掌管编纂史书,撰拟诰命册文;内秘书院掌管起草外交文书和敕谕祭文等;内
弘文院掌管解释古今政事得失,向皇帝和皇子进讲,并教育诸王等。顺治中,一度改为
内阁及翰林院,旋又复名内三院。康熙九年(公元1670年)始复设内阁,另设翰林院,
遂为定制。又清代内务府所属之机构有上驷院、武备院、奉宸院,亦有内三院之称。
内务府
官署名,清代特设为专管皇室事务的机构。凡宫内之典礼、仓储、财务、工程、畜牧、
警卫、刑狱各事,皆归内务府的特殊系统负责,不与外廷的行政系统相混。其长官称内
务府总管大臣,以满族王公或满族大臣兼任,无定员。所属有广储、会计、掌仪、都虞
、慎刑、营造、庆丰七司和上驷、奉宸、武备三院,太监均归其管辖。这些事务,在明
代是太监管的,清顺治时曾一度设立“十三衙门”,后改为内务府。内务府大臣与御前
大臣、军机大臣、南书房、上书房翰林同为内廷官员,经常接近皇帝,权势很大。
内侍省
官署名,皇帝之近侍机构。北齐初置中侍中省和长秋寺;隋初改称内侍省,后称长秋监
,参用宦官和士人,掌侍皇帝,管理宫室之事。唐代或称内侍省,或称内侍监、司宫台
,专用宦官,由内侍监、内侍、内常侍等为首官,掌传达诏旨,守御宫门,洒扫内廷,
内库出纳和照料皇帝的饮食起居等事务。宋代增置入内内侍省。元代有侍正府。明代分
设内官12监,4司、8局、共24衙门,不设相当于内侍省的统辖机构。凡前代宫内各官署
之职务,几乎全归宦官,权力甚至超过外廷正规机构。清代将宦官统归内务府管辖,遂
无宦官专掌之官署。
内朝官
也称中朝官,是皇宫之内接近君主的各官。
内阁中书
清代在内阁中设中书,定额为满洲中书70人,蒙古中书16人,汉军中书8人,汉中书30人
,官阶为从七品,掌管撰拟、记载、翻译、缮写之事。清代在进士参加朝考以后,除择
优任翰林院庶吉士者外,较次者部分用为内阁中书,经过一定的年限,可外补同知或直
隶州知州,或保送充任军机处章京,一般很受重视。
内阁侍读
清代内阁设大学士、协办大学士、学士、侍读学士、侍读、中书等官。其中学士掌复奏
,侍读学士掌典校,侍读掌勘校。内阁职务本沿明制,其重要奏章均由皇帝亲自处理。
雍正年间设军机处以后,一切奏章均直达御前,对臣下的各项指示,或发谕旨,或用“
军机大臣字寄”的名义下达皇帝的旨意,或在奏折上直接批示,不再经过内阁。
公
周代有五等封爵制,即公、侯、伯、子、男。后代相沿,多以“公”作为“王”以下的
最高爵号。但汉代封爵仅有王、侯两级,所谓“大者王,小者侯”,其他均废。至魏晋
又恢复五等封爵制,据《晋书·职官志》说:晋以太宰、太傅、太保为“上公”,太尉
、司徒、司空为“三公”,诸大将军开府者皆位从“公”。诸公品秩第一食俸日五斛。
又晋代设郡公,地位如小国之王。其下依郡国人口多寡分别有侯、伯、子、男之封。魏
晋以后相沿。唐宋有开国公、郡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等爵。明代对功臣仅封至侯
、伯为止,非皇帝子弟不封王,重要功臣死后始赠封王爵。清代置公、侯、伯为超品,
其下子为正一品,男为正二品。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规定公、侯、伯以次封爵表
。因此,清代除皇室及一些蒙古贵族外,异姓封王者极少,一般以公爵为最高爵位。公
爵分一、二、三等,各加以美名,如“嘉勇公”、“忠勇公”,不以地名为号。外戚一
般称为“承恩公”,与前代不同。
公主
帝王之女的称号。始於战国,以后沿用。古谓天子之女以“公”为她主婚,故有是称。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公叔为相,尚魏公主。又《史记·李斯列传》:“诸男皆
尚秦公主,女悉嫁秦诸公子。”汉制,皇帝之女称公主,帝王姊妹称长公主,帝始称大
长公主,历代相沿。
公车司马令
始置於秦,汉沿之,属卫尉。《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汉官仪》云:公车
司马掌殿司马门,夜徼宫中,天下上事及阙下凡所征召皆总领之。”又《续汉书·百官
志二》说:“公车司马令一人……掌宫南阙门,凡吏民上章,四方贡献及征诣公车者。
”
长史
秦官,李斯入秦后曾任长史,其职掌不详。汉沿之。西汉时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的属
官均有长史,秩千石。又西汉前、后、左、右将军皆有长史,秩千石。东汉时,太尉、
司徒、司空之下各设长史1人,秩均千石,其职掌为“署诸曹事”,权位极重,为三公之
辅佐官。两汉在少数民族邻接各郡中,于太守属官设有长史,辅佐太守,掌一郡之兵马
,其统兵作战者称将兵长史。南朝时,刺史之带将军官号而开府者,其幕府亦设长史。
北朝之制略同。唐宋州郡也设长史,职任亦甚重。大都督府之长史往往即充节度使。又
南朝王府设长史,而诸王多年幼出藩,因此长史行州府事。北朝之制略同,历代王府亦
均设长史,总管府内事务。
水部
西汉少府下设都水长及丞,以掌管水利。晋代尚书35曹中有水部曹。隋代设都水台,置
使者及丞。唐代工部内设水部郎中、员外郎各1人,掌津济、船舻、渠梁、堤堰、沟洫、
渔捕、运漕、碾硙之事。
仆射(-y8)
秦代始置。凡侍中、尚书、博士、谒者、郎等官,都有仆射,意即其中的首长。仆射之
名由仆人、射人合成,本为君主左右之小臣。西汉相沿,谓古者重武臣,以善射者掌事
,故名。东汉尚书仆射为尚书令之副手,职权渐重;到末年添置左右仆射。魏晋以后,
尚书令及尚书仆射同为宰相,称为“朝端”、“朝右”。唐太宗即位后,不设尚书令,
左、右仆射即是尚书省的长官。唐初,与中书令、侍中同为宰相。中宗以后,仆射非加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者,即不为宰相,只能处理尚书省内的一般日常事务。有时也用
“仆射”官号作为加给大臣的高级虚衔。宋代相沿不革,神宗元丰年间改官制,又以尚
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徽宗时一度改左仆射为太宰,右仆射为少宰。钦宗靖康年间又恢复
左右仆射之名。南宋孝宗时设左右丞相,无仆射之名。其后遂废。
元帅
全军统帅或军事长官的尊称。其名源於《左传·僖公二十七年》(前633年)所载晋文公
的“谋元帅”(即考虑中军主帅人选)。唐李渊入关后,设有左右元帅。唐代有元帅、
副元帅等战时统帅。元帅常以皇子或亲王担任,副元帅常以有威望的大臣担任。宋靖康
时以康王赵构为天下兵马大元帅以拒金兵;金侵宋时亦设都元帅、左右副元帅,多由亲
王任职,权位极重,非定职。元代外省和边疆常设有都元帅、元帅府或分元帅府及置达
鲁花赤、元帅等,为地区军事长官。元末地主武装首领多称元帅。
方伯
古代诸侯中的领袖之称,谓一方之长。《礼记·王制》载:“千里之外设方伯。”明、
清时用作对布政使的尊称。
屯田郎中
东汉末年曹操接受其部下枣祗的屯田建议,设“典农中郎将”,招募百姓屯田许昌城下
。晋代于尚书省设屯田曹。唐在尚书省工部设屯田郎中1员,秩从五品上,屯田员外郎1
员,秩从六品上。其职掌是: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屯田之政令。屯田郎中虽为尚书省工
部四司之一,但久已有名无实,各地军事区域进行屯田时,皆由各地长官主持。宋在工
部下亦设屯田司,置屯田郎中、员外郎,掌屯田、营田、职田、学田、官庄之政令及其
租入种刈,兴修给纳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于工部内设屯田司,置郎中1
人(正五品),员外郎1人(从五品),掌屯种、抽分、薪炭、夫役、坟茔之事。凡军马
守镇之处,有转运不给,则设屯以益守备。清代亦在工部设屯田司,掌修陵寝工事,及
办理王公百官坟茔之事。大祭祀时供薪炭,并检督匠役,审覈海苇煤课。其官名虽沿旧
,但与魏晋之屯田郎中之职掌已完全不同。
屯田校尉
三国魏置,掌管屯田区的生产、民政和田租,也是该区的行政长官。其后西晋在屯田区
成立正式县份。屯田校尉遂改为县令(长)。南方的吴国亦曾设置屯田校尉。
从事
据《后汉书·百官志》说:大将军之属官有“从事中郎”2人秩六百石,参预谋议。又司
隶校尉之属官有“从事使”12人,其中分设都官从事、工曹从事、别驾从事、步曹从事
、兵曹从事。另有郡国从事,每郡国各设1人。汉以后三公及州郡长官皆自辟僚属,多以
从事为称,如从事史、从事郎中、治中从事之类,到宋代废除。
开坊
明清制度,翰林院编修、检讨升一级即为詹事府的中允,赞善等官。这些官都属於左右
春坊,所以称翰林初任之官升迁为开坊。开坊以后,一般都可以逐步升任高级京官。
开府
原指成立府署,自选僚属。汉代仅三公、大将军、将军可以开府,魏晋以后开府的逐渐
增多,因此有“开府、仪同三司”(即开府置官,援照三公成例)的名号。晋代诸州刺
史多以将军开府,都督军事,唐宋定“开府仪同三司”为文散官的第一阶,元代通用於
武职,至明代始废。清代称出任外省督、抚者为“开府”。又“开府”也是府兵之军职
。魏和北周时全国府兵分属於24军,每军设一“开府”以统之,兵额约2,000人。
户部
官署名,本为西汉时尚书之“民曹”。三国时魏设“度支”,吴设户曹。两晋、南北朝
沿设“度支”,掌财用。隋始以度支尚书为民部尚书。唐初因避李世民之讳改称“户部
”,为六部之一,掌管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事务,长官为户部尚书,副
长官为侍郎,部下分司办事。历代相沿不改。清末将民政部分出,改设民政部;财政部
分出,改设度支部,户部之名遂废。
比部
魏晋尚书有“比部曹”,据《晋书·职官志》说:晋武帝时,于尚书设35曹,其中有比
部曹。隋文帝沿用,设比部侍郎1人,属都官尚书,掌诏书律令、勾检等事。唐於尚书省
刑部之下设比部司,置郎中、员外郎各1人,掌勾会内外赋敛、经费、俸禄、宫廨、勋赐
、赃赎、徒役、课程、逋欠之物,及军资、械器、和籴、屯收所等。亦於刑部设比部,
置郎中、员外郎,掌勾覆中外帐籍。比部的职务实际上是审核性质。因为涉及对官员的
行政处分,故列为刑部之一司。金元以后废。
互市监
官署名。隋代在西北设“交市监”,和突厥族贸易。唐初改为互市监。后曾改称通市监
,掌管陆路上的对外贸易以及和少数民族进行马匹贸易等事务。其长官称互市监。
凤阁
唐武则天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中书省为凤阁。旋复旧称。参见“中书省”。
孔目
孔目原指档案目录。唐代州、镇中设“孔目官”掌六书,如严庄曾为安禄山之孔目官,
孔谦以魏州孔目官为度支副使。“孔目”之意,据宋人胡三省说:“孔目者如一孔一目
,无不经其手”。宋以后渐不用此名,独翰林属官有孔目,北宋於三馆书院设孔目官,
掌管图籍。南宋设都孔目、副孔目,秘阁设都孔目,副孔目2人,管理图籍。清代翰林院
设孔目,满、汉各1人,从九品。
文学
官名,汉代于州郡及王国置文学,或称文学掾,或称文学史,为后世教官所由来。魏晋
以后有文学从事之名。唐代于州县置博士,德宗时改称文学,宋以后废此称。又隋唐以
后,太子及诸王下亦置文学。明清废。
文案
清代总督、巡抚衙门中草拟文牍、掌管档案的幕僚。在“内签押房”(即机要办公室,
签署文件)办公的,与长官关系密切,得预闻机要,称为“内文案”。
文渊阁
明、清时宫内的阁名。当时职居宰相之位者,往往以文渊阁系衔。
分司
唐宋制度,中央之官有分在陪都(洛阳)执行任务者,称为“分司”。但除御史之分司
有实权外,其他分司多用以优待退闲之官,并无实权。又清制,“盐运使”下设“分司
”,属运同、运副或运判管领。
支应局
清代后期,各省督、抚可以就地筹款,应付特殊用途,通常设支应局,作为非正式的财
务机构。
支度使
官名。唐代节度使多兼支度、营田等使。《旧唐书·职官志》载:“凡天下边军有支度
使,以计军资粮仗之用。”与三司使中之度支使完全不同。
贝子
爵位名,满语为贝勒的复数,有王或诸侯的意思。满族早期社会中,贝子意为“天生”
贵族。清代颁定宗室爵号,有固山贝子,简称贝子。其位在亲王、郡王、贝勒之下,常
用以晋封蒙古贵族。
贝勒
满语王或诸侯的意思。满族早期以贝勒为“天生”贵族的称号,其尤尊者称和硕贝勒。
努尔哈赤曾用以称其子侄。清代颁定宗室爵号,有多罗贝勒,简称贝勒。崇德元年(公
元1636年)定封爵,置贝勒于亲王、郡王下,用以封蒙古贵族,崇德以前的贝勒,实即
后来的亲王。
劝业道
清末新官制中地方官名之一,掌一省的农工商各政。
戈什哈
清代高级官员的侍从武弁,简称“戈什”,满语护卫之意。总督、巡抚、将军、都统、
提督、总兵等官属下均设有此职。
乌布
满语差事之意。清制,各部郎中以下官员,凡实际负责办事者,如掌印、主稿等,皆称
为“乌布”。
五画
史
商代设置。甲骨文中已有此名,原为驻守在外的武官。卜辞说:“在北史其获羌”。“
史”可能是后世之使,“在北史”,可能是防守北方边界之军使。商王在其左右设有史
官,掌管祭祀及记事等任务,或称“作册”。周代亦设有此官,王国及诸侯国均有此职
,如太史、内史、外史、南史、左史。《礼记·王藻》说:“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
书之”。又,古代对官之助理人员也有称为“史”者,如《周礼·天官·宰夫》:“辨
其八职,其六曰史”。“史”是“掌官书以赞治”。可见“史”是一种负责记载政事的
官。后世遂以记人、记事之书为“史”书。
左史、右史
周代史官有左史、右史。左史记动,右史记言。一说左史记言,右史记事。春秋时,晋
国、楚国均设有“左史”。后世相沿,名称各有不同。如唐代于门下省设“起居注”,
用以记事,中书省设“起居舍人”,用以记言,所记大体都是帝王起居事项,但也保留
了一些有价值的史料。
左师、右师
春秋时宋国设在师、右师,均为执政官。
左徒
战国时楚国官名,屈原曾任此官,《史记·屈贾列传》说:“屈原为楚怀王左徒”。《
史记》正义说:“盖今左、右拾遗之类”,当是一种谏议国政,传达命令之官。
左丞相、右丞相
春秋时齐景公曾置左、右相各1人,以崔杼为右相,庆封为左相。虽未用“左丞相”、“
右丞相”之名,但已分“相”为左、右职。战国时秦武王曾置左、右“丞相”各1人。秦
统一后,亦分设立、右“丞相”。西汉初年,高祖设丞相1人,后改称为“相国”,以萧
何及曹参先后任之。惠帝及吕后时,置左、右“丞相”,以王陵为“右丞相”,陈平为
“左丞相”。汉文帝以后则仅置丞相1人。北齐、北周沿设左右丞相。唐玄宗开元初改左
、右仆射为尚书左、右丞相;天宝初改侍中为左相,中书令为右相,尚书左、右丞相仍
为左、右仆射。南宋、元及明初都曾设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以后废
。
左冯翊(冯P@ng)
官名,亦为行政区名。为汉代三辅之一。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将左内史更名“左冯
翊”,治所在长安(今西安市西北)。职掌相当于郡太守,辖区相当于一个郡,约当今
陕西渭河以北、泾河以东、洛河中下游地区,因地属畿辅,故不称郡,东汉移治高陵(
今高陵县西南)。三国魏时去左字改辖区为冯翊郡,官名为冯翊太守,移治临晋(今大
荔)。
左民尚书
魏、晋、南北朝时设置,掌天下计帐户籍等事。唐避太宗讳改“民部”为“户部”。后
世以左民为户部的代称。
左右补阙
唐武则天时置,其职为对皇帝进行规谏,并举荐人才。左补阙属门下省,右补阙属中书
省。北宋时改为左、右司谏。南宋及元、明沿设,但时设时罢。低一级的称为左、右拾
遗,合称“遗补”。
左右拾遗
唐代谏官名。唐武则天时置,分属门下、中书两省。其职掌和左、右补阙相同。北宋时
改为左、右正言,后随设随罢。
司士
周代官名。《周礼·夏官司马》说:“掌群臣之版,以治其政令。岁登下其损益之数,
辨其年岁与其贵贱,周知邦国、都家、县鄙之数,卿大夫士庶子之数,以诏王治,以德
诏爵,以功诏禄,以能诏事。”是一种掌管群臣爵禄立官。唐代各上州、中州均设有“
司士参军事”,为“六曹参军事”之一,掌管工役之事。
司门
官名。在《周礼》中为地官司徒的属官,掌国门的启闭。隋初有司门侍郎,唐宋时司门
为刑部各司之一,元以后废。
司马
官名。西周始置,春秋战国时沿用,掌管军事、军需等事。《周礼》有“夏官司马”,
“帅其属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国”。“大司马之职,掌建邦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国”
。“以九伐之法正邦国”。是一个指挥武装部队的官。秦及汉初设太尉以总管军事。武
帝时改太尉为大司马,并用以加在大将军及骠骑将军官衔之前。东汉初,刘秀曾一度以
吴汉为大司马,旋改为太尉。又汉制,大将军之下设长史、司马各1人,秩千石。以司马
主兵,如太尉。与大司马之地位不同。大将军营五部,各部各设军司马1人。魏晋至宋,
司马都是军府之官,在将军之下,综管军府,参预军事谋划,隋唐于地方各州刺史之下
设有司马,本为州郡之佐官,后空有其名,用以安置朝中贬逐之官。明清称府“同知”
为司马。
司成
古代教育贵族子弟之官,后世称国子监之祭酒为“大司成”。唐高宗时一度改国子监为
司成馆,祭酒为大司成,旋复旧。但仍相沿用作祭酒的别称。
司兵
官名。在《周礼》中列为夏官司马的属官,掌兵器。唐代州郡有司兵参军或司兵,掌军
防、门禁、田猎、烽候、驿传诸事。
司直
汉置司直,帮助丞相举察百官不法之事。后魏至唐沿置,属延尉或大理寺,掌出使推按
。唐亦于太子官属中置司直,相当于朝廷的侍御史。
司官
清代各部属的通称。指部内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以下的七品小京官。中
央各独立机构的属官对其长官亦自称司官。
司空(司工、司城)
西周始置。金文都作司工。现存《周礼》已失去“冬官司空”部分,仅存《考工记》一
篇,故司空之职守未详。《后汉书·百官志》在“司空”条下,原注说:“掌水土事。
凡营城起邑、浚沟洫、修坟防之事,则议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课,岁尽则奏其
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扫除乐器……凡国有大造大疑、谏争,与太尉同。”这
虽是东汉的制度,但也可大体了解司空之职掌。春秋战国时各国亦多置之,用以掌管工
程。宋国因武公名司空,曾改名为“司城”,西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改御史大夫为
大司空,性质已与前司空不同。哀帝恢复御史大夫之名,不久又复为大司空。东汉光武
帝置大司空,旋去“大”字称司空。献帝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罢司空,改设御史大
夫,其职掌一如司空。晋有司空,为“八公”之一,地位特高,但往往作为权臣之加官
。南北朝沿设。隋唐虽设司空,为三公之一,但仅是一种崇高的虚衔。宋代亦以司空为
大官之加衔。辽、金相沿,元以后废。又习惯常以大司空之衔尊称工部尚书。
司寇(司败)
周代官名。《周礼·秋官司寇》说:“秋官司寇,使帅其之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国。
”称为“刑官”,掌管刑狱、纠察等事。有大司寇、小司寇、士师等官。春秋时各国诸
侯亦设之,如孔丘曾为鲁司寇。南方楚、陈等国称司寇为司败。后世以大司寇为刑部尚
书的别称,侍郎则称少司寇。
司稼
在《周礼》为地官司徒的属官。掌“巡邦野之稼,而辨穜稑之种,周知其名,与其所宜
地以为法……巡野观稼,以年之上下出敛法”。可见司稼是一种掌管督促农业生产、征
收农业赋税的官。
司虣(古暴字,虐也)
在《周礼》中为地官司市的属官,其职是“掌宪市之禁令”。禁止斗殴、强暴、相互欺
凌,规定“若不可禁,则搏而戮之。”
司礼监
官署名。明置,有提督、掌印、秉笔、随堂等太监。提督太监掌督理皇城内一切礼仪。
刑名及管理当差、听事各役。凡皇帝口述命令,例由秉笔太监用朱笔记录。再交内阁撰
拟诏谕颁发。自明武宗时宦官刘瑾专权以后,司礼监遂专掌机密,批阅章奏,实权在内
阁首辅之上。
司农寺
官署名。北齐始建,历代沿置,掌粮食积储、仓廪管理及京朝官之禄米供应等事务。宋
神宗时,为推行新法的重要机构,常平新法(即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保甲
法等都由它制订或执行。南宋初,并入“仓部”,旋复旧。司农寺之长官原为“判寺事
”1人,“同判寺”1人,元丰改制后定为卿1人、少卿1人,元代废。
司隶校尉
司隶本为《周礼》秋官司寇之属官。汉武帝征和四年(前189年)始置司隶校尉,掌纠察
京师百官及所辖附近各郡。其职权相当于州之刺史而更有声威。东汉初则明确规定“并
领一州”。魏晋以后,改司隶校尉原辖之地区为“司州”。
令
官名。战国始置,秦汉沿用,县的行政长官称令,历代相沿,明清改称知县。又历代中
央最高级机构的主官亦有称令者,如尚书令,中书令。某些中级机构中的主官亦有称令
者,如汉代九卿属官中之令。明清则只有宗人府的主官尚称宗人令及宗令。
令公
古代对中书令的尊称。《魏书·高允传》说:“于是拜允为中书令……高宗重允,常不
名之,恒呼为令公。”唐郭子仪为中书令,亦被称为令公。唐末,武将多加中书令衔,
故“令公”之称极滥。
令尹
春秋战国时楚国所设,为楚王之下最高之执政官,掌军政大权。楚不设“相”,令尹即
兼有将相全权。明清亦称知县为令尹。
令史
东汉制之,于“太尉”之下设有长史、掾史、令史等。令史秩百石,有阁下令史,记室
令史,门令史等。掌管报表,文书等事,又东汉在尚书台设“令史”18人,秩二百石,
分在尚书诸曹,掌管文书,有兰台令史,尚书令史。隋唐时中枢三省(尚书、中书、门
下)均设令史,掌管文书,为吏职。明清各部无令史之名,而有书办等胥史,实为古代
令史之职。又秦汉时县令所属的办事人员也称令史。汉代县令、县丞、县尉之下都设有
令史。
右扶风
官名;政区名。秦时主爵都尉,掌列侯,汉景帝中六年(前144年)更名都尉,武帝太初
元年(前104年)更名右扶风。治所亦在长安(今西安市西北)。辖境约当今陕西秦岭以
北,鄠县,咸阳,枸邑以西之地。职掌相当於郡太守,因地属畿辅,故不称郡,为三辅
之一。东汉移治槐里(今兴平东南)。三国魏改为扶风郡,官名为扶风太守。
主书
主管文书者。晋代中书省有主书,南朝齐置主书令史。以后各朝或沿此称,或仅称主书
,或称书令史,皆属事务员性质。宋以后废。
主事
北魏置尚书主事令史,为令史中之首领。隋称主事,本为雇员性质,不在正规职官之内
。金、元以后始用士人,明代遂定为各部司官中之最低一级。清沿之,士人考中进士后
分部办事,须先补为主事,然后递升员外郎、郎中,官阶为正六品。其他官署如内务府
,理藩院亦设有主事。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仍於国务院秘书厅、各部及驻外使馆中设主事
,为委任职。
主客
战国时齐国始置。东汉将客曹尚书分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魏晋以后沿置。唐宋至明
清均为礼部所属各司之一,掌藩国朝聘之事。
主稿
清代各部负责办理文牍者,各部就所属司官中选派熟悉部务者担任。
主爵
秦有主爵中尉,汉景帝时改为主爵都尉,掌封爵之事。汉武帝时改名右扶风,成为地方
行政长官,又变为行政区之名,与以前职掌全异。隋代在吏部设主爵侍郎1人,唐以后称
为司封,为吏部所属各司之一,主爵之名遂废。
主簿
汉代中央及郡县官署均置此官,以典领文书,办理事务。魏晋以后,渐为统兵开府之大
臣幕府中的重要僚属,参与机要,总领府事。
主客郎中
唐宋时礼部设主客郎中以掌管少数民族及外国宾客接待之事。明、清沿用。清制于礼部
设“主客清吏司”,有郎中满人6员,蒙古人6员,汉人4员,另有员外郎等官,以掌管宾
礼。
外委
清代的额外低级武官,有外委千总、外委把总,职位与千总,把总相同,但薪俸较低。
外制(内制)
唐、宋以中书舍人或知制诰所掌者为外制,与翰林学士所掌之内制相对。外制指中书门
下正规机构所撰拟的诏敕,内制指皇帝直接由宫廷发出的诰谕。两种官员总称“两制官
”。辽、金虽尚存其名,但已非旧制。明清不用此称。
外朝官(中朝官)
汉武帝以后,分朝官为“中朝”及“外朝”。丞相为首的行政机构为“外朝”,衙署在
宫外,属于政府官系统,正式之诏令则由此颁发。由皇帝近臣如侍中、常侍、给事中、
尚书等组成的,在宫中皇帝左右听候意旨办事,称“中朝”,属於宫廷官系统。“中朝
官”往往假借皇帝之权,以牵制丞相等大臣。东汉以后,宦官多操纵中朝大权,以挟制
外朝。
功曹
汉代郡守以下有功曹史,简称功曹,为郡守的总务官,除掌人事外,并得参预一郡的政
务。县亦有功曹。历代相沿,隋唐改为司功,权威远不及汉代之重,渐成空名。明废。
又古代卿寺中亦有置功曹者。
仪曹
魏晋以后,祠部所属有仪曹,掌吉凶礼制,后世因称礼部郎官为仪曹。
仪同三司
始于东汉。原意为非三公而给以与三公同等的礼节待遇。魏晋以后,将军之开府置属官
者称开府仪同三司。南北朝末期,以“仪同三司”作为一种官号,并置开府仪同大将军
,仪同大将军等官。隋唐以后成为散官。此官或称为“开府”,或称为“仪同”。明清
后废。
台省
汉代之“尚书”属少府,在宫禁台阁之中。当时称宫禁中为省中,故称台省。唐高宗时
以尚书省为中台,门下省为东台,中书省为西台,总称为台省,亦有合“三省”及御史
台称台省者。
台阁
东汉以尚书直接辅佐皇帝以处理政务,三公之权渐轻。因尚书台在宫廷之内,故称台阁
。“台阁”往往与公府并举。《后汉书·仲长统传》云:“光武皇帝……政不任下,虽
置三公,事归台阁。”李贤注:“台阁谓尚书也”。
台谏
唐宋以掌纠弹之御史为台官,与掌建言之给事中、谏议大夫等为谏官。清代统归于都察
院,职权不再分别,虽亦统称台谏,与宋之台谏性质有所不同。
礼部
官署名。本为西汉尚书的“客曹”。三国曹魏设“祠部”,北魏设“仪曹”,北周始设
礼部。隋唐以后为六部之一,管理国家的典章法度、祭祀、学校、科举和接待四方宾客
等事务,长官为礼部尚书,副长官为侍郎,部下分司办事。历代相沿不革,清末改设典
礼院,礼部之名始废。
兰台
汉代宫内藏书之处,以御史中丞掌之,后世因称御史台为“兰台”。东汉时班固曾为“
兰台令史”,受诏撰史,故后世亦称史官为兰台。又唐中宗曾改“秘书省”为兰台。
平章
《新唐书·百官志》说:“贞观八年(公元634年),仆射李靖以疾辞位,诏疾小瘳,三
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之名始于此。唐中叶以后,凡实际任宰相之职
者,必在其本官外加“平章事”的衔称,始能行使宰相之职权。宋代有“平章军国重事
”之名,则专以安置年高望重之大臣,位在宰相之上。金、元有平章政事,位次于丞相
。元代之行中书省置平章政事,则为地方高级长官,简称平章。明初犹沿袭,不久即废
。
正字
官名。北齐在秘书省始置,唐代沿称,其地位略次于校书郎,掌管校勘典籍之事,明代
于翰林院设“正字”一官。
北司
唐代内侍省设在皇宫之北,称为“北司”,与三省所属各官署设在宫城之南者相对而言
。为宦官所掌之机构。
北面官
辽代统治各族人民,分成两套官僚机构:建国初期统治契丹等族的,称北面官,有“北
枢密院”主管军政,“南枢密院”主管民政。此外宰相、大王、宣徽院、林牙至郎君、
护卫等北面官,都因其机构设在皇帝牙帐的位置,又分为北、南;但实际所管的都是北
面的事务。官吏由契丹贵族担任。
北大王院
官署名。辽代置,为北面官,设有北院大王,知北院大王事等官,分掌契丹部族军民之
政。
节度使
唐代始置。因受职时,由朝廷赐给旌节,可以节制辖区之军政,故有是称。唐初沿北周
、隋旧制,于边境诸州设总管,后改称“都督”,以总揽数州军事。高宗永徽以后,都
督有带“使持节”衔者,实际上已为“节度使”。景云二年(公元711年)薛讷为幽州镇
守经略节度大使,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始有节度使的称号。玄宗天宝初
,沿边有九节度使,一经略使。授职时赐给双旌双节,总揽一区的军、民、财政。所辖
区内之各州刺史(郡守)均为其下属,本身并兼任驻在州之刺史。安史乱后,战将有功
者多授此职。节度使遍设于内地,领州多至十余,少亦不下三、四,割据独立,世称藩
镇。五代时更为冗滥,专横至极。北宋初,赵匡胤加强皇权,藩镇事务仍归本州。自此
,节度使成为将军大臣和宗室勋戚的优宠职位,并不赴任。辽金沿置,元废。
东厂
官署名。明成祖时为了镇压人民和官员中反对他夺取帝位者,于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
年)在京师设立“东厂”。用宦官为提督,常以司礼监之“秉笔太监”第二人、第三人
充任。属官有掌刑千户,理刑百户各1员,由锦衣卫千户、百户充当,称贴刑官;隶役、
缉事等官校亦由锦衣卫拨给。从事特务活动,诸事可直接报告皇帝,权力在锦衣卫之上
。
布政使
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撤销行中书省,以后陆续分为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全国府
、州、县分属之,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宣德
以后因军事需要,专设总督、巡抚等官,都较布政使为高。清代始正式定为督、抚的属
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
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均为从二品。但江苏设有两布政使,一在江宁,辖
江、淮、扬、徐、通、海六府州;一在苏州,辖苏、松、常、镇、太五府州。
六画
亚相
在汉代,若缺丞相,常以御史大夫递升。唐以后常称御史答
--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http://bbs.hit.edu.cn [FROM: 218.8.44.5]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808.911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