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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ersy (Alan), 信区: Green
标  题: 中国人口和民族(转载)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9月14日09:45:43 星期天), 站内信件

【 以下文字转载自 History 讨论区 】
【 原文由 tsingh 所发表 】

中国人口和民族 

一、人口状况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目前总人口12.95亿。
    中国人口分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东稠西疏,以漠河~兰州~腾冲为界把中国分为东
西两部分。东部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45%,而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96%,每平方公里平均密
度为220人以上;西部面积占全国总面积55%,而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4%,每平方公里平均
人口密度为12人以下。2、沿海稠密,内陆稀少。3、平原人口稠密,山地人口稀少。4、城
镇人口集中,乡村人口稀少。居住在城镇的人口45594万人,占总人口的36.09%;居住在乡
村的人口80739万人,占总人口的63.91%。
    从全国范围看,人口最稠密的地区是长江和钱塘江下游平原、珠江三角洲、四川盆地
和黄淮平原。

二、少数民族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有56个民族。汉族人口最多,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
92%。由于汉族人口众多,习惯上把其余55个民族称为少数民族。这55个民族是:壮、回、
维吾尔、彝、苗、满、藏、蒙古、土家、布依、朝鲜、侗、瑶、白、哈尼、哈萨克、傣、
黎、傈僳、畲、拉祜、佤、水、东乡、纳西、土、柯尔克孜、羌、达斡尔、仫佬、仡佬、
锡伯、景颇、撒拉、布朗、毛南、塔吉克、普米、怒、阿昌、鄂温克、基诺、乌孜别克、
京、德昂、裕固、保安、门巴、独龙、鄂伦春、塔塔尔、俄罗斯、高山、赫哲和珞巴族。
其中壮族有1500多万,其次是满、回、维吾尔、苗、彝、土家、蒙古、藏、布依、侗、瑶
、朝鲜、白、哈尼、哈萨克、黎、傣等族,人口均超过百万。最少的民族只有几千人,如
鄂伦春、鄂温克等族。
    中华民族的分布具有既集中、又分散,大杂居、小聚居,交错分布的特点。汉族分布
的地区遍及全国,主要集中在黄河、长江、珠江三大流域和松辽平原,其余分散在各地,
与各民族共同杂居。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主要有东北、西北、西南边疆地区,其余分散在
全国各地。汉族与各少数民族既聚居又杂居,促进了兄弟民族的文化交流与相互学习,形
成了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关系。
    汉族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汉语是当今中国的通用语言,也是国际上的通用语言之一
。回族和满族也使用汉语。其余53个民族都使用本民族的语言;23个民族有自己的文字。


三、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中国领土内,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
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由少数民族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内部的地方性事
务,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的一种政治制度,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政治制
度。实现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是中国政府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到2000年止,中国有五个自治区,即: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
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除此之外,还有30个自治州、121个自治县(旗)。
中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区划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和自治县以下的民族乡、镇四
级。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
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以及自治区主席、自治
州州长、自治县县长,都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除行使同级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还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利
,包括依照当地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主地安排使
用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自主地安排和管理本地方的建设事业和教育、科学、文
化、卫生事业。另外,国家还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民族大学(学院)、民族干部学校大力
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央政府在财力和物力上给予民族自治地方积极支援
,以促进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民族工
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不断得到巩固。

四、风俗习惯
    中国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都形成了本民族独具特色和风格各异的文
化。中国各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差异较大,具有不同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表现在服饰
、饮食、居住、婚姻、礼仪、丧葬等多方面。国家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少数民族享有
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政府对少数民族保持或改革本
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加以保护。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受到尊重和保护,各民族都可以自由地保持和发展本民族的文化。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于中国各民族所处的自然环境、社会条件、经济发展程度等
方面的不同,因而形成了各自独特的风俗习惯。
    在饮食方面,一般来说,南方人喜食米饭,北方人爱吃面食;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和
乌孜别克族喜爱吃烤羊肉串、 抓饭和馕,蒙古族爱吃炒米、炸羊尾和喝奶茶,朝鲜族爱吃
打糕、冷面和泡菜,藏族爱吃糌粑和喝酥油茶,黎族、京族和傣族爱嚼槟榔。
    在服饰方面,蒙古族习惯穿蒙古袍和马靴,藏族爱穿藏袍,维吾尔族爱戴四楞绣花小帽
,朝鲜族爱穿船形胶鞋,苗、彝、藏等民族的妇女爱戴金银制的饰品,彝族男女外出时都
喜爱披“擦尔瓦”(形如斗篷的羊毛披衫)。
    居住方面,汉族聚居地区普遍采用院落式住宅,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等地牧区的
民族大多住蒙古包,傣、壮、布依等南方民族爱住“干栏”式楼房等。
    中国各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各有不同,有火葬、土葬、水葬、天葬等不同的葬法。回
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习惯土葬;藏族实行天葬、土葬、水葬。
    中国各少数民族年节习俗丰富多彩。如:藏族的藏历新年、“雪顿节”,回、维吾尔
等民族的“开斋节”、“古尔邦节”,蒙古族的“那达慕”,傣族的“泼水节”,彝族的
“火把节”,等等。各少数民族自由地按本民族的传统习惯欢度节日。

五、宗教信仰
    中国是一个有多种宗教的国家,道教、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在中国都有
人信仰,信仰者约有上亿人。当然,不同的民族和不同的人,信仰也有不同。
    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塔尔、乌孜别克、塔吉克、东乡、撒拉、保安等
10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教信仰在乌鲁木齐有广泛的群众性的特点,具有广泛的社
会影响。伊斯兰教的教规、习俗等,也早已潜入信教民族的风俗习惯之中了。一个人从生
到死,有意无意地都受到伊斯兰教活动或带有宗教色彩活动的强烈影响。例如,取经名、
行割礼、死后安葬、结婚庆贺及节日礼拜等都是全民族性的。
    藏、蒙古、珞巴、门巴、土、裕固族信仰喇嘛教(也称“藏传佛教”)。傣、布朗、
德昂族信仰小乘佛教。苗、瑶、彝等民族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信仰天主教或基督教。基督教
、天主教、道教、佛教主要为部分汉族人信仰。东正教是俄罗斯族信仰的宗教。信仰佛、
道教的汉人都是一些不出家的僧徒香客,信仰基督教的教士,如今多属“新疆中华基督教
会”和“乌鲁木齐基督教会”两个组织。
    佛教约在公元前一世纪传入中国,公元四世纪后开始广为流传,逐渐成为中国影响最
大的宗教。喇嘛教属中国佛教的一支,主要流传于西藏和内蒙古。中国著名佛寺有洛阳白
马寺、西安大慈恩寺、杭州灵隐寺、河南少林寺。西藏的大昭寺、扎什伦布寺、萨迦寺,青
海的塔尔寺,内蒙古的五塔寺,北京的雍和宫则是著名的喇嘛庙。
    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大约在七世纪中叶。中国著名的清真寺有扬州的礼拜寺、西安的化
觉寺、北京的牛街礼拜寺、银川的东大寺、新疆喀什的艾迪卡尔大寺等。
    天主教和基督教传入中国的时间不及佛教和伊斯兰教久远,影响也小一些,主要在上
海、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也有少数农民信仰天主教或基督教。
    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大约形成于公元二世纪。北京的白云观、成都的青羊宫
、沈阳的太清宫,是著名的道教宫观。
    在中国,公民可以信仰宗教,也可以不信仰宗教,所有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到宪法的保
护。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和道教都建立了各自的全国性和地方性组织,独立
自主地管理宗教事务。中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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