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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中国明日将审议反分裂法 划定「台独」底线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Fri Dec 24 10:07:09 2004), 站内

2004年12月24日 05:58 【文章字体:大 中 小】  

凤凰卫视12月24日消息 综合报道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十二月二十五
日起,将对「反分裂国家法草案」进行首次审议,据中国时报引述涉台人士表示,
「反分裂国家法」将针对「台独」提出具体的定义,但大部分的条文内容,「相信
美国看了也会满意」。 

将划定「台独」底线

中国时报的报导说,中央电视台日前披露近期将就「反分裂国家法草案」进行首次
审议,引来各界的关切,网路上出现了各种民间版本条文,而名称从「统一法」到
最后出炉的「反分裂国家法」,网友们对此反应更是激烈。据悉,中国中宣部已下
传一份指示,「反分裂国家法」制定的目的和意义在国际间已做出多次说明。 涉台
人士指出,动用「反分裂国家法」的前提是「台独分子出现单方面改变台海现状的
挑衅行动」,条文将把「底线」画出来。据悉,尽管目的是在牵制台独,但条文制
定却以争取两岸「和平统一」为主要精神,因此虽列出「动武」的条件,更多的是
正面和平的表述,「相信美国看了也没有话说」。 

而根据最新一期《中国新闻周刊》报导,曾参与起草香港基本法的大陆着名法学家
萧蔚云教授指出,中国这次「政策法律化」的举动,将清晰划定「反分裂」的底线
。他说,「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特别法;这部法律是对陈水扁「公投」、「制宪
」等「法理台独」的直接回应。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表示,早在五、六年前北京有关部门就召集专
家与学者,就两岸统一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并起草了几个方案的立法建议稿,
其中包括「反分裂国家法」。 

一位参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起草工作的人士则指出,这部法律草案出炉后,并
不意味着不能制定其它的解决两岸统一问题的法律。这名人士表示,「台湾是中华
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中国宪法当中早有规定,而依照宪法,台独猖獗
之时,中国政府已可采取相应行动,「反分裂国家法」则是细化宪法的原则与精神


针对中国全国人大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东森新闻报引述曾任台湾「国安局
」驻美特派员的副秘书长王西田表示,大陆几年前采取「反独促统」,欧洲、美国
、日本、东协国家都表示不支持台湾独立。大陆于是在一九九九年推出「统一法」
草案,但「统一法」不只影响两岸,也影响到美国、日本、东协、印度等国家,才
会转折改成「反分裂法」。 

王西田表示,中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日开始审「反分裂法」,一审就到明年三月,
大陆过去审法案没有两三年的时间不太容易通过,但「反分裂法」转折变化很快,
可能中国觉得国际情势有赶快通过的急迫性,时间上不能用过去中国通过法案的惯
例来看,可能会比较快通过。

草案从名称到内容条款仍有争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明天将激活「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立法程序,据参与起草的北
京学者指出,这项草案从名称到内容条款在涉及台湾事务的部门及法学界仍有争议
,因此目前的草案只是以框架形式提出讨论,距离真正推出还有一段时间。与此同
时,大陆对美智库人士也透露,美国方面希望该法条文不要太僵化,仅俱备宣示目
的就够了。 

香港「明报」报导,北京学者认为这项法案名称不同,法律内涵亦将相去甚远,例
如能否完成反分裂战争的授权也将因名称不同而有别。参与草案起草的一位北京学
者表示,立法思想与法律表述完全是不同的范畴,法律必须严谨。例如,法例名称
是叫「国家反分裂法」还是「反分裂国家法」,起草时就有争议,其差异将决定能
否体现立法思想。 

报导指出,「国家反分裂法」属于特别法,「反分裂国家法」则属于普通法。前者
可以自动完成战争授权,并且拥有区域性准国际法的效力。根据联合国规章,当一
国的法律可能对周边地区或国际产生影响时,这项法律可以报送联合国备案。而「
反分裂国家法」属国内法,很难完成战争授权任务,这就成了日后反分裂战争随机
发动的障碍,法律效力将大打折扣。 

这位学者表示,在起草反分裂法草案时,如何冠名确实引起争议。考虑到立法的紧
迫性,目前要做的是首先激活立法程序,法律的名称、内容条款等均可在今后的研
讨中再调整修订。他指出:「政治层面的需求与法律层面的考虑有时是不同步的。
正是因为考虑到两个不同名称之间的含义差别,现在暂时采用比较温和的称谓,即
官方宣布的反分裂国家法。」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院长刘国琛亦表示,法律的名称不同,内涵亦将相去甚远,这
当然是很重要的,这取决于立法意图。「如果全国人大立法原意是要遏制并有效地
反对分裂活动,当然是特别法比普通法更合适。现在我们要立的反分裂法属于特别
法,因此我认为名称和内容都还需要讨论,要充分征求意见,包括人大代表、法律
界的意见等。」 

一些大陆学者认为,法案还应涉及对干扰、破坏中国统一大业,以实际行为支持分
裂势力从事分裂中国的活动的国家进行报复的措施,同时,规范对分裂分子的处罚
办法,并保护不支持台独的台湾民众的利益,对战时损害补偿应有所前瞻。 

此外,一位不愿具名的北京权威人士接受访问时透露,反分裂法目前还没有条文,
只作为概念文件讨论,近日也没有铺天盖地的座谈会宣导。他同时指出,由于美方
担心台湾会有相对反应,因此希望大陆的反分裂法条文不要定的太死、太细,仅有
宣示目的就够了。 

美中联手打击台独

另据报道,有许多巧合让人产生合理的怀疑,美国的「反对破坏台海现状」正与大
陆的「反对分裂」契合在一起。 

首先是意义上的巧合。大陆在本月十七日宣布将「反分裂法」排进立法议程,美国
国务院随即在二十日将副国务卿阿米蒂奇于十日接受美国公共电视台访问,关于「
台湾问题是一个地雷,而根据台湾关系法,美国并没有义务防卫台湾」的讲话贴上
网站。 

「反分裂法」由于内容尚未公布,因此存在许多可能性,但最让台湾担心的一种可
能性,是对「分裂」做出明确的定义。阿米蒂奇的前述讲话,对「反分裂法」的宣
传具有加乘效果,因为「反分裂法」的潜在可能性,在于对台动武的时机选定,而
阿米蒂奇的讲话,则明确点出美国没有协防台湾的义务。两者加总,台湾能不心惊
? 

这种意义上的巧合,由于美国官员过去也曾经发表过类似的讲话,还不能证明美国
与中共联手「吓阻」台独。但另一个时间上的巧合,就使这个推论得到更大的合理
基础。 

阿米蒂奇的讲话是在二十日贴上美国国务院网站,但他发表这些讲话的时间是在十
日,场合是在美国公共电视台,而就在阿米蒂奇发表这些讲话的前两天,发生一件
颇为奇怪的事。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兼特使戴秉国本月一日到访美国,与包括阿米蒂奇在内的许多美
国官员有过晤谈,之后,戴秉国取道美国其它城市准备返回北京,但是途中突然折
回华府,要求再和美方会晤。于是,本月八日,戴秉国和阿米蒂奇又碰了一次面,
双方晤谈的内容至今不得而知。 

阿米蒂奇在几天之内两度和戴秉国会谈,而戴秉国则是在返程途中折回并主动提出
晤谈要求,这样奇怪的事,经过华府记者的询问,美国国务院并没有说明双方晤谈
的内容,但两天之后,也就是本月十日,阿米蒂奇就在公共电视台上谈论美国没有
协防台湾的义务。 

这样的时间巧合,不能不让人产生怀疑,揣测是戴秉国在返程途中得到北京的训令
,而阿米蒂奇则是在双方第二度会谈中充分了解到北京的意图,并同意允以配合。
 

此外,从大陆宣布将制定「反分裂法」后,美国官方轻描淡写的反应,也可以得到
同样的结论。 

如果以上揣测为真,美国国务院果然在「反分裂法」的问题上与大陆一搭一唱,它
对台湾的意义将是多重的。除非台湾一意孤行,否则「反分裂法」,在美国的影响
下,将不致走得太远,但如果美国和大陆联手打压台湾,台湾还能拥有多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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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呀,老天有眼,我忍辱偷生了这么多年,终于等到了这一天,多谢。我们全家都是他
害死的,我还被逼作了他的兔宝宝哪。这个狗贼,人人得尔诛之,你就快点杀了他,我
准备放鞭炮去。
干嘛这么慌慌张张的,稳着点。幸好我带了大队人马来。当然啦,你仇家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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