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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fatbear (胖胖熊), 信区: Green
标  题: 四论“一个中国原则”─兼答“民主宣言网”(2)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ue Jan 29 15:34:47 2002) , 转信



四论“一个中国原则”─兼答“民主宣言网”(2)
2002-01-29 09:18:48 


  

  国民党退踞台湾以后,虽然仍然打著“中华民国”的旗号,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窃据中
国在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的合法代表权,但是并不能改变它的地方政权性质。一九四九
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美国国务院发表题为《关于台湾政策之宣传指示》的特别命令就曾经
说﹕“从历史上和地理上看,它是中国的一部分。”而在第二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于一九七
一年十月二十五日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合法代表权之后,台湾存在的政权,从国
际法的角度上看,它就更只能说是一个地方割据政权了。


  尽管如此,在一九九九年李登辉抛出“特殊两国论”以前,台湾的国民党政权始终坚
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即使“特殊两国论”出笼之后,至今台湾所奉行的《中华民国宪法》
和《国家统一纲领》,仍然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追求中国统一的。例如,一九九一年通
过的《国家统一纲领》中写道﹕“大陆与台湾均是中国的领土,促成国家的统一,应是中
国人的共同责任。”“中国的统一,在谋求国家的富强与民族长远的发展,也是中国人共
同的愿望。”“两岸应摒除敌对状态,并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以和平方式解决一切争端
”,“共同重建一个统一的中国”。

  一个国家内在一段历史时期里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政权,且都追求统一全国,无
论在中国历史上还是在世界历史上都是屡见不鲜的事情。然而,存在两个或多个政权,并
不能改变同属一个国家的事实。因为政权和国家并不是完全相等的概念,只要国家没有实
现统一,无论中央政权或者地方政权叫什么名字,都与这个国家不能完全划等号。除非并
存的政权互相承认对方独立,从而成为对等的国家(在这里,关键的是“互相承认”,而
并不是一厢情愿就能达到目的),否则的话,就仍然是一个国家。中国的现状就是如此。


  中共提出的“一个中国”原则说﹕“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台湾当局制定的《
国家统一纲领》说﹕“大陆与台湾均是中国的领土”。任何一个稍有中文知识的人都知道
,两种说法,意思相同﹕台湾和大陆一样,都是“中国”的组成部分。缺少了任何一部分
,都不是完整的“中国”。换言之,“中华民国”不等同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也不
等同“中国”,它们都只是治理和代表“中国”的政权。


  笾笾笾  我曾经在《大公报》上先后发表过不少文章,其中有三篇是专门论述“一
个中国原则”的。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发表的《一个中国原则的实质》(简称
“一论”),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发表的《再论“一中”原则的实质──纪念“江八点”
发表六周年》(简称“再论”),二零零一年六月三十日发表的《三论“一个中国原则”
》(简称“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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