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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fatbear (胖胖熊), 信区: Green
标 题: 四论“一个中国原则”─兼答“民主宣言网”(5)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ue Jan 29 15:36:50 2002) , 转信
四论“一个中国原则”─兼答“民主宣言网”(5)
2002-01-29 09:18:48
不敢具名的人在文章中说道﹕“范文再三强调两岸谈判不能预设立场”,“口口声声
说不预设立场,什么都可以谈”。对不起,先生﹗你这是无中生有的栽赃。“不能预设立
场”,这是台湾的李登辉﹑陈水扁之流图谋“台独”﹑拒绝谈判所提出的。恰恰相反,范
某从来也不同意这种说法,而是坚决予以批驳的。我始终如一地认为﹕世界上从来没有“
不预设前提与立场”的谈判。凡是谈判,都是有前提和立场的。文章登在那里,白纸黑字
,是谁也无法改变的。
海峡两岸之间要进行谈判,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双方必须预设的立场。“在一个中国
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如果没有这一条,海峡两岸之间根本就不可能开始进行
谈判。谈判当然是有目的的。它不是私人之间的喝茶聊天,可以海阔天空,漫无边际,说
完就完。海峡两岸间进行谈判,当然是为了要达到实现国家统一的目的。
不敢具名的人说,我在文章中引申指出﹕“江泽民提出‘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当然也
包括台湾当局关心的各种问题’,这实际上是暗示,在两岸统一谈判中,包括国名﹑国旗
﹑国歌和宪法,以及台湾的政治定位,都可以提出来进行讨论,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协
议。这结果,不是‘招安’,也不是‘投诚’,而是‘双赢’,是海峡两岸共同规划中国
的未来。”对此,连不敢具名的人也不得不承认,我的论述“还蛮中肯”。
这里有必要指出,我的“纪念”一文是在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四日发表的,文章中所
说的是我认为江泽民的讲话“暗示”了国名﹑国旗﹑国歌﹑宪法都可以讨论。而据不久前
的报道,江泽民在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初接见台湾“中国统一联盟”访问者的时候,第一次
明确表示﹕“只要台湾方面承认‘一个中国’原则,那么,什么都是可以讨论的,这包括
‘一个中国’的内涵,比如国号﹑国徽﹑国旗等等。”从而成为许多媒体的重要新闻标题
。说实话,在此之前我一直是承担著风险的,如果是“图个官做做”,我会在一年多以前
那么写吗﹖可见,我并非是“奉命”写作,而是进行科学研究探讨。
然而,不敢具名的人在引用了我在文章中所指出﹕“中共所提出的‘一国两制’承诺
﹕在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以作为特别行政区,实行与大陆不同的社会制度……,简单
的说,按照‘一国两制’模式,台湾与大陆统一后,除了降下‘中华民国国旗’,领导人
改称特别行政区长官外,实际上不仅没有任何损失,反而能够得到更多的权益”之后,却
笔锋一转说﹕“这段话,任何一个稍有常识的人都看得出其中的矛盾,首先范文指出‘在
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一个中国’是一个包括大陆和台湾在内的‘
统一的中国’,然而后面却说﹕‘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按照‘一国两制’
模式统一后,除了降下‘中华民国国旗’,领导人改称特别行政区长官。在此我们不禁要
问范先生,‘既然一个中国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也不是中华民国,而是一个包括大陆和台
湾在内的统一的中国’,那么降下中华民国国旗的同时,要不要降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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