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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flaxs (Butterfly), 信区: Green
标 题: 中国核武器大事记表
发信站: 紫 丁 香 (Mon Apr 10 17:35:13 2000), 转信
核武发展螫伏期:1946-1953年
核武急速发展期:1955-1965年
文革滞后期:1965-1976年
核武研制恢复期:1976-1986年
体制改革跃进期:1986-至今
核武发展螫伏期:1946-1953年
1946年, 中国安全部门负责人康生倡导招募海外华裔科学家,特别是火箭和核能方 面的专家。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恼羞成怒的美国多次威胁要对华动用核武。
1951年, 中苏开始联合在新疆进行铀矿勘探。
1953年,中国原子能委员会在中国科学院正式成立。
1月,由核科学家钱三强率领的中国科学家代表团访问莫斯科。
7月,朝鲜战争结束。
核武急速发展期:1955-1965年
1955年1月4日,莫斯科宣布将按照协定提供给中国核裂变材料
1月15日毛泽东主持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会议决定发展战略武器。
9月,加州理工学院培养的火箭专家钱学森和150名旅居欧美的华裔科学家返华服务。
1956年,中国从苏联得到2枚仿德制R-1型火箭。
3月14日,钱学森向中央军委提交了【建立我国国防航空工业的建议书】并在 与会上讨
论通过。
5月26日,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提出了要发展原子弹的目标;航空航 天部
的前身--弹道导弹研究院及原子能研究设计院成立,钱学森任导弹研究院院长。
1956年十月十七日,中央批准聂荣臻的“自力更生为主,力争外援和利用资本主义 国家
已有的科学成果”导弹研究战略。
1957年,苏联赠送给中方2枚更先进的R-2型导弹。其中一枚留作研究,一枚进行仿制。
10月15日,聂帅在“中苏核技术合作协定”上签字。
12月,中央军委着手创建中国人民解放军地地导弹部队,属军委炮兵建制。
1958年初,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为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发展核武器的指导方 针”。
同年,中国开始对R-2进行仿制,即东风-1。
3月3日,中央书记处批准在中国西北地区建立导弹试验靶场,在辽西建立海上导 弹试验
靶场。
1959年6月20日,苏联单方面撕毁同北京签订的核技术合作协定,开始取消对中国的 技术
援助,到1960年完全停止了援助。
9月18日,我军战略导弹部队惟一的一所高等工程技术院校正式成立。
1960年11月5日, 由中国仿制苏联的东风-1短程弹道导弹首次进行了成功的试射。
1964年6月29日,中程弹道导弹东风-2试射成功。
10月16日15时(北京时间),中国第一颗原子弹在新疆罗布泊爆炸成功,中国从此成为核
俱乐部的第 五个成员。
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表声明,10月17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致电世界各国政府首脑
,阐明中国对于核武器问题的立场:中国政府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中国
进行核试验、发展核武器,是被迫而为的。中国掌握核武器,完全是为了防御,为了保卫
中国人民免受核威胁。中国政府郑重宣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中国都不会首先使
用核武器。
1965年,东风-2制导系统完成升级工作,改进后的导引系统采以电解积分仪为核心的全惯
性制导。
同年,中国展开东风-3的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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