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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GoodSleep (猪的小弟), 信区: Green
标 题: 第十二章 第一节2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hu Jan 27 15:48:40 2005), 转信
四、农民思想家安藤昌益
随着农民、市民斗争的发展,日本出现了杰出的农民思想家安藤昌益。昌益字良中,生于武士家庭。中年在今青森县研究医学、本草学、行医。昌益的生卒年月,目前还没有确说,[注13]但根据他著述的出版年代,可知其活动时间是在18世纪中叶。他曾邀游国内各地,包括当时日本对外门户长崎,接触社会各方面,甚至对荷兰也有所了解。著有《自然真营道》和《统道真传》等书。前者为101卷(93册),大部毁于关东地震,今存仅15卷(15册)。后者凡5卷(5册),相当于前者的摘要。他是一个不被封建文人所重视的思想家,但他却是一个反映农民阶级要求和愿望的杰出人物。
唯物论者昌益,主张物质第一性。他认为天地万物“无非一气所生,无非一气所满。自然转(天)定(地)人物中,唯一气充塞而无间”[注14]这就否定了朱子学派主张客观唯心主义的理气二元论,同时也是对阳明学派主观唯心论的批判。
他在《自然真营道》中,建立了一套独特的社会发展史观。他认为人类最早出现的是一种平等地生产劳动的”直耕”社会,即“自然世”。自从产生了剥削阶级及其代言人——儒家(圣人)、释迦等“盗天道”者后,就进入了“法世”的阶级社会。他坚决主张,应从“法世”回到“自然世”。他认为,无论神佛宗教,以及儒、者、阴阳五行之说,都不是“自然之真道”,“真道在于‘直耕’”,即农民自食其力,而神佛儒老之说,则不过是“盗道之私”。为彻底摧毁封建意识,昌益更在《统道真传》中以“纠圣失”、“纠儒失”、“纠佛失”等观点明确的卷名,对宗教迷信和儒学予以坚决的揭露和批判。
昌益痛斥孔孟之徒为“乱世”的“不讲贪食者”,鄙弃儒家经典,认其“无一语合自然之真道”;“孔丘,一生之书说、辩教,皆为私法,非自然之道,妄失也”[注15]孟子则“说尧舜之仁义道德,贪食众人之
直耕,是又盗道也……孟子之书言,悉私失,无一合于道者。故皆弃之不足评也”[注16]。
昌益视儒家的仁义道德为“四恶之根”,孔孟之道为偷换“自然世”的“私法”。他说:“圣人教言,信者应乎仁义礼智四德,无信则四德无用矣。此乃盗失也。仁者罪人之根,礼者乱人之根,义者杀人之根,智者盗之根,若纳信于此四恶之根中,则四恶益甚,妄善大矣。”[注17]无情地剥下了所谓“仁义道德”的外衣。
作为反封建的农民革命思想家安藤昌益,彻底否定封建社会,说“此乃禽兽之世也。”[注18]他在否定四民等级社会的前提下,提出了“直耕者”农民至上的思想。他认为,只有农民才是养育天下人之父母,;农者,直耕直织,安食安衣,无欲无乱,自然之转(天)子也……以之置于士下,践踏己之养父于足下,乃圣人之罪。”[注19]这种把农民视为“天子”的思想,就是对四民等级制度的否定,又是对农民阶级的肯定,恢复了被剥削制度所颠倒了的社会关系。
昌益把他理想中曾存在于古代的社会称为“自然世”,那是一种“无富无贫,无上无下,男女无上下之别”的平等社会。在这种“自然世”中,“原野田地之人出谷物,山里人出薪材,海沃出色、薪材、鱼盐、米谷互易而得。浜、山、平里之人伦,与薪、饭、菜之用均自然安食安衣。”[注20]昌益的这种设想正是那种“没有阶级差别,设有私有财产,没有高高在上和社会成员作对的国家政权的一种社会”[注21]。但是,由于建立这样一种社会的物质条件在那时还远没有成熟,代表农民思想的昌益又处于那样闭锁孤立的环境里,当然不能指出怎样从法世转向自然世的道路,以致使他的伟大革命思想不得不以空想社会主义的理想而告终。他的著作也不得不和他的理想一样,被埋没了近一个半世纪而没有为人们所觉察。[注22]
五、吉宗独裁与节约令
幕府为巩固动摇的统治,整顿元禄以来商品经济发展所搅乱的封建体制,防止农村阶级进一步分化,摆脱财政危机,需要采取新的对策。
享保元年(公元1716年),德川吉宗就任八代将军,在他执政期间进行了一些改革,因这些改革大部分是在享保年间(公元1716年—公元1735年)进行的,史称“享保改革”。这是德川时代三次改革中的第一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下:
吉宗就职后,免去前代幕政的中心人物新井白石,任命水野忠之为掌管财政的“老中”。提出“一切循祖法”,恢复德川前期将军的独裁统治。
为加强镇压人民,吉宗提倡尚武、振兴德川家康后中断了的武士狩猎、练武。翻译发行清代范铣的《六喻衍义》[注23],作为民间教材及字帖,向人民灌输三纲五常的封建道德。幕府还设“目安箱”[注24],制订《公事方御定书》[注25],使处理违普及刑事诉讼有法可循。
为解决财政困难,首先节约开支,简化繁绍的礼仪,七代将军家继的葬礼比以前简化得多了,其后的法事也是如此。吉宗就任将军不久,家光的灵庙烧毁了,但没有重建,与家纲的庙合祭。享保7年(公元1722年)实行“献米制”,命令各大名每万石俸禄献米百石,代之以减免其留居江户参勤期间为半年,即半年在府(江户),一年半在卧(领地)。这样,才勉强发出旗本、御家人的禄米,偿还积欠商人的债款,暂时缓和了财政危机。这个制度继续了10年,至享保16年(公元1731年)撤消,恢复原参勤制度。
享保3年(公元1718年)颁布“新金银通用令”,着手通货整顿。其内容是今后各种物价用新金银(正德金银)计算和交易,以前通用的各种通货在五年内换成新金银。这种新的通货政策,给元禄以来不断发展的经济泼了冷水,带来了经济的衰退,因为各种旧通货兑换新金银是在显著收缩通货的方针下进行的,货币量减少则货币、商品流通的速度缓慢。然而元文元年(公元1736年)以大量比较劣质的元文金银换取少量良质的正德金银,并发行大量铜钱、铁钱,给经济带来了好转。
享保8年(公元1723年),实行官职津贴(足高)制,规定低俸者就任高位官职时,发给官职津贴。例如,俸禄千石的人担任3000石俸禄的官职时,另外补贴2000石,离职后津贴即取消。这样,既节约了开支,又能选拔人才,制止官僚主义。
享保9年(公元1724年),向各大名、旗本发出节约令,从书信、赠答、婚丧以至日常饮食、妇女服饰,都作了详细规定。对一般武士和平民的节约令,涉及更广泛的生活面。
节约令施行的另一个结果,是阻碍了商业发展,打击了商人,正如江户浪人学者山下幸内给吉宗上书所批评的,“节约政策是产生贫困的根源”。由于实行节约政策,“工匠做什么都卖不出去,日子不好过”[注26]。节约没有使财政好转,终至连武士的俸禄也发不出去。
享保改革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即法制的整顿——制作法令集和编纂法典。吉宗时制作了《宽保告示集成》(公元1617年—公元1743年的法令)、《撰要类集》(享保期江户法令)。编成《诉讼处理御定书》2卷,这是一部以刑法为中心的法典,供官吏参考的。
六、掠夺农民的新制度
幕府为增加收入,最大限度掠夺农业生产的全部成果,享保7年(公元1722年)起,征收年贡时实行“定租制”(固定租率制),取消过去每年秋季检查收成丰歉以确定租率的“勘查制”(检见制)。其办法是选择收成变化较小的地区过去10年平均收获量定出租率。过去的年贡各地虽有不同,大体上为四公六民,即税率为收获量的40%,从享保10年起提高为收获量的60%,即六公四民,但由于农民到处掀起起反抗,享保13年(公元1728年)定为五公五民,并规定非遇荒年,全村减产三成以上不减免。定租期满后,重新检查农作物,另定租率,产量增加时年贡也相应提高。
幕府实行“定租制”,目的是增加税收,所以督促代官尽力征收贡租。但元文2年(公元1737年)神尾春央任“勘定奉行”后,又全面恢复实行“勘查制”。他不按幕府初期查田定级(土地分上、中、下三级,按级定税)征收年贡,而是以土地实收量按五公五民征税。这样,农业生产力提高的果实被掠夺殆尽。
定租制对拥有肥沃土地的地主有利,对耕种多为贫瘠土地的农民不利。实行新的勘查制后,农民更加贫困,进一步促进了农村阶级分化。幕府拉拢地主,允许“苗字带刀”(即准许平民称姓佩刀)提高地主在农村中的威信,阻止农民的反抗斗争。
七、开垦新田与增产兴业
幕府增加收入的另一措施是开垦新田。享保7年(公元1722年),幕府奖励在幕领或与它交错的地带开垦新田。规定幕府垦地虽为藩领,贡租亦归幕府征收,商人出资开垦者,其贡租十分之一归开垦者称为“町人请负新田”,允许他们将与投资相应的利润以地租形式收回,这就公认地主制的形式。当时著名的新田有武藏野、摄津川江、越后的紫云寺沼泽等新田。
开垦新田的目的是扩大税源,幕府子享保11年(1726)制定征收新田年贡的规定——《新田丈量条项》。将享保以前开垦的新田贡租提高到与“本田”(一般土地)同等的税额,对于火田(焚烧野草开垦的田地)和山坡田,也都列入征收年贡的对象。还积极检查“隐田”,干方百计增加贡租。商人出资开垦新田,许多人便成为地主。
在开垦新田的同时,幕府还致力“增产兴业”,奖励种植经济作物,并推行当时主要靠输入的药材、人参、甘蔗等的栽培,以增税收。
此外,吉宗重视对生产有用的实学,令被称为甘薯先生的青木昆阳(公元1698年—公元1769年)学习荷语与兰学。享保5年(公元1720年)缓和对洋书的禁令,准许输入与基督教无关的自然科学书籍、西洋船舶、武器、望远镜、仪器及药种等。还在江户设立天文台,鼓励与农业有关的历学研究,下令在江户小石川药园种植药草等。
吉宗的改革,使幕府的财政暂时得到改善,物价一时也趋平稳。但改革本身包含着各种矛盾,而这些矛盾在幕藩体制下是无法解决的。
在幕藩领主经济中,米具有中心商品的作用,米价与其他物价的关系直接影响领主及其家臣们的生活。享保15年(公元1730年)起,米价一再跌落,其他物价则不下降,这对于把年贡米换成货币作为难一财源的领主及其家臣武士们的生活威胁很大。因此,调整米价成为幕府的重要政策。为防止米价跌落,幕府除自己大量买米、囤米外,奖励各大名、商人也来买米、囤米,并限制向江户、大坂运米,或默许投机商买空卖空。此外,在大坂设置官办的米谷交易所(堂岛米市场),企图通过它操纵、管理米价。
享保17年(公元1732年)近畿以西发生虫灾歉收,米价猛涨,结果公元1733年江户发生饥民捣毁米店的暴动。第二年丰收,米价又跌。公元1735年幕府规定了“法定米价”,但亦无效;因为幕府调整米价,实行买米、囤米,需要大量资本,只能依赖大商人,准许米商成立行会,并给予行会特权,米商因此得肆意投机操纵。另外,也由于米的生产、贡租的分配上;封建主一味诛求,没有固定政策,以致米价涨落无常,使农民、市民、下级武士的生活极不安定。幕府依靠增加贡税、徭役来维持其不断增长的需要,但由于他们的经济也受商人高利贷支配,所以幕藩财政基础愈不巩固。
八、享保改革的历史意义
享保改革并没有解决幕藩体制的深刻矛盾,反更加深了矛盾。例如当时面临最重要的商品货币经济急剧发展的问题,已经证明单纯的复古政策抑制不了它。因此,改革表现为一方面统制、压抑商业资本,另一方面又与之妥协并利用它,结果造成商品货币经济更发达。在对待商业资本侵蚀农村、农民丧失土地的问题上,尽管一再禁止土地买卖、分割,抑制商人势力,而事实上却听任土地典当、租佃、默认兼并,并鼓励商人投资开垦新田。幕府既宣布不受理旗本、御家人欠商人债款的诉讼,似乎是对商业高利贷资本的压迫。
另一方面又承认商人组织行会,给予经济垄断权,企图通过行会组织统制和利用商业资本,结果反招致商人操纵市场。增产兴业也是依靠批发商人来吸收其经营成果,事实上默认商业发展邦批发商、经济商势力的增大。
享保改革后期,由于它适应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已引起封建经济组织和社会秩序的变化,一时取得成效,延长了幕府的寿命。也就是说,由于它适应社会经济的变化,甚至与之妥协,扩大了幕府存在的基础。
总之,享保改革具有加强幕藩体制复古、抑制商业资本的一面,同时又具有适应现实的一面。如任用人才;奖励实学,发展生产,与商业资本妥协并进而利用。所以,内田银藏认为“吉宗的时代是德川时代最光辉的时代”[注27]但改革必然招致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幕藩体制矛盾的进一步扩大。它虽然在最大限度掠夺生产发展成果方面取得成效,一时解救了幕府的财政危机,但它同时又促使社会阶级矛盾更激化,引起了广大农民愈加强烈的反抗。
【 在 GoodSleep (猪的小弟)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十二章 德川后期(1716一1845)
: 第一节 农民市民运动的高涨与享保改革
: —、幕藩统治的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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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ersy 于 Jan 27 21:10:41 修改本文·[FROM: 202.118.2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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