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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hugemouse (我心飞扬), 信区: Green
标 题: 对日索赔史实简述④-强权之下的公理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1月04日14:30:08 星期六), 站内信件
二战结束后,各盟国除了关心审判战犯和日本民主化改革外,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自
己国家可得到的战争赔偿。为此,远东委员会在1946年3月1日专门成立了两个小组。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美国政府对远东委员会拥有相当大的支配权利。在美国的强迫
下,远东委员会规定:远东委员会不参与有关占领日本的军事问题;远东委员会不讨论
对日和约及日本领土的调整问题。这两面权力的出让,实际上给了美国操纵军事占领日
本和垄断对日和约问题的权利,严重违背了“远东委员会是战后对日索赔及战后有关对
日政策的最高决策机构”的规定,也使远东委员会失去了体现各国共同利益的权利和机
会。
这样,在处理日本赔偿问题上就有两个部门:一个是远东委员会,一个是盟军总司令
部。按理来说,远东委员会是处理日本一切问题的最高机关,盟总仅是完成由远东委员
会所赋予的具体军事任务。但事实上,远东委员会只能通过两种形式可以同盟总联系:
一是每当远东委员会批准一项政策决议时,美国政府以发布指示的形式将这项决议传达
给最高统帅。在盟总和远东委员会之间无故地增加了美国政府和身为盟总最高统帅的美
国人,远东委员会的政策决议经美国政府裁决和过滤后,交由美国人执行。这样,驻日
盟军总司令部体现的就不是各盟国的共同利益,而仅仅是美国的利益。二是远东委员会
只能由主席书写咨询信件的方式同盟总联系,两者俨然是一对毫不相干的关系。再说远
东委员会是由11个国家的代表组成,每国一名,这本来就很不合理,因为国家的大小不
同,在日本所发动的侵略战争中,各国所遭受的损失也不同,各国对日本的了解和认识
程度也不同,这就势必有一个讨论、商量和决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然出现拖沓
、扯皮的现象,必然出现议而不决、决而难行的状态。
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以46万全副武装的军人为后盾、受命于美国政府的盟总最高统帅会
体现和实施各盟国的共同利益!
后来的事实证明:麦克阿瑟常常假借盟总的名义,坚持他本人必须拥有大到足以应付
任何可能发生紧急局面的权力,天皇和日本政府不是服从于远东委员会,而是必须服从
于盟军最高统帅部。所以,从名义上讲,远东委员会是对日索赔的决策机构,盟军总司
令部仅是执行机构,而实际上,远东委员会却成了各国讨价还价、议而不决的自由演讲
论坛,盟总却成了决策和执行合二为一的实权机构,这个机构由美国人负责,向美国政
府负责,不向远东委员会负责。
1948年3月,美国政府提议并经远东委员会认可,计划成立一个在盟总领导下的劫物
归还顾问委员会。4月,盟总发布第五号通令,规定了该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办法。这个
顾问委员会由每个盟国的一名代表组成,简单多数代表表决通过的提案才能成为建议案
,然后才可向盟总提出,仅供盟总参考研究。实质上,仅是一个劫物归还事项的咨询机
构,既无表决权,又无制约和监督盟总的权利。
1943年11月开罗会议后,各同盟国开始考虑向敌国索取战事赔偿问题。在考虑这个问
题时,人们自然而然地研究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协约国对德国的处罚和索赔。结果战败
的德国为了支付赔偿,不得不全力整顿和加强工业机构,提高生产能力,大力发展生产
,以便能生产出更多的产品支付赔偿。这样的结果反而加强了战败国的经济实力和竞争
力,弄不好还会成为爆发新战争的潜在力量。德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迅速复兴,并
挑起第二次世界大战就是证明。
所以,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同盟国不要求货币赔偿,而是要求以实物的形式充赔
,拆迁战败国的战争工业设备。这样做,不仅可以使受害国及时得到赔偿,而且可以限
制战败国的战争复活能力。
1943年12月的德黑兰会议,虽然没有着重讨论赔偿问题,但丘吉尔提出芬兰(轴心国
的同伙)很穷,就不要对其索赔了。对此,斯大林坚决反对,并提出芬兰给苏联造成的损
失必须补偿50%,在5年~8年内用木材、纸张等物资偿付。1946年底举行的苏美法英中五
国外长会议上,通过了对芬兰、意大利、罗马尼亚、匈牙利五国和约,对赔偿做了这样
的规定:
芬兰向苏联赔偿三亿美元,自1944年9月19日起,八年内以实物形式偿付(后来苏联政
府减免了芬兰50%的赔款)。
意大利支付3.5亿美元的赔款,其中,向苏联赔一亿美元,向阿尔巴利亚赔500万美元
,向希腊赔1.05亿美元,向南斯拉夫赔1.25亿美元,向埃塞俄比亚赔2500万美元,在七
年内付清。赔偿的来源是:一部分为拆迁意大利的部分制造军用器材工厂;一部分为意
大利工业产品,一部分为意大利在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匈牙利的资产。
罗马尼亚向苏联赔偿三亿美元,自1944年9月12日起,八年内用实物付清。
匈牙利赔偿3亿美元,其中向苏联赔二亿美元,向南斯拉夫和捷克斯洛伐克赔1亿美元
,自1945年1月20日起,八年内以实物付清(后来,苏联政府在1948年7月起削减了赔款的
一半)。
保加利亚赔偿7000万美元,其中向希腊赔4500万美元,向南斯拉夫赔2500万美元,自
1947年2月起,在八年内以实物付清。
对德国的赔偿问题,苏、美、英三国在雅尔塔会议和波茨坦会议上,经过反复商量,
都已用议定书和公报的形式作了说明,但两次会议都明文规定:德国应将战争中给联合
国家所造成的损害尽可能地用实物赔偿到最大限度。
就在德黑兰会议上,苏联政府提出:德国的赔偿总额为200亿美元,其中一半即100亿
美元应归苏联。
对于亚洲的战争罪魁祸首——日本,1945年由中美英三国共同发布的《波茨坦公告》
,就第一次明确规定了日本的赔偿原则。那就是该公告第11条的规定:“日本将被许维
持其经济所必需及可以偿付实物赔偿之工业,但可以使其重新武装作战之工业不在其内
,为此目的,可准其获得原料,以别于统制原料。日本最后参加国际贸易关系当被准许
。”但是,这个公告对日本工业设备中哪些可作为赔偿之物,哪些可以保留,没有作出
类似德黑兰议定书那样明确具体的规定。
在这里,我们必须看到这样一个历史事实:在处理欧洲战争赔款问题上,苏联是以2
50万人的部队、4.2万门火炮、6250多辆坦克和自行火炮、7500架作战飞机为代价,发动
了历时10天的柏林战役,最后以击溃德军93个师、俘德军官兵约48万人、缴获火炮8600
门、坦克和强击火炮1500多辆、飞机4500架的绝对优势为后盾,与英美联合军队相抗衡
,在赔偿问题上赢得了主动的。相反,在太平洋战场和处理日本赔偿问题上,美国则以
日本本土46万占领美军部队为后盾,通过操纵盟总的方法,显示自己的盟主身份。虽然
苏联凭借自己的实力和当时的国际地位同美国进行抗衡,但还是没有改变美国操纵和包
揽日本赔偿事宜的事实。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虽跻身四强,成了世界四大国之一,但实
际上其作用十分有限,仅仅是美国的一个配角。
麦克阿瑟走马上任驻日盟军总司令部最高统帅一事表明:美国从占领日本之时起就,
发挥了实际的盟主作用,拥有了支配其它盟国的地位和实力。这样,美国就把自己处理
日本赔偿问题的方案强加到各联合国家的身上,并且通过自己控制的盟总,付诸实施,
造成既定事实,迫使各国承认。
早在远东委员会成立前的一个月,即1945年11月,美国总统杜鲁门任命鲍莱为赔偿专
使,带领一个工作团赴日本实地考察日本的经济情况,以便确定日本国内的工业设备哪
些可以用作赔偿。杜鲁门之所以选派鲍莱,是因为他在1945年4月就奉命拟定敌国战后赔
偿方案,经过五个月的努力工作,鲍莱在1945年9月就德国赔偿问题的研究报告交给了总
统,总统十分满意。所以,关于日本的赔偿方案拟定,就非他莫属了。
鲍莱一班人在日本实地考察了一个多月,在1945年11月7日即珍珠港事变纪念日,发
表了第一份报告,人称“鲍莱临时报告”。这个报告起草的原则有两条:一是赔偿应有
利于减少日本的作战潜力;二是估计赔偿的多少应根据日本的实际偿付能力,而不是根
据各国盟国的战争损失情况。
鲍莱主张:日本国外资产应全部充赔,他特别强调:日本国内赔偿设备必须迅速拆迁
,以免搁置而受损失,这也可以使日本人确知保留生产设备的范围和数量,以便迅速计
划恢复平时生产。
这个临时报告上交杜鲁门后,美国政府很快加以研究,立即提交刚成立不久的远东委
员会,成为该会制定“临时赔偿方案”的蓝本。
鲍莱提出临时报告后,仍留一部分辅助人员在日本继续调研。1946年4月1日,拟定最
终报告经美国外交、陆军、海军三部联络委员会审查并签署了意见,呈送杜鲁门总统,
人称“最后报告”。
对日本应当保留的工业设备,“最后报告”比“临时报告”大体上缩减很多,对日本
比较严厉,而对赔偿设备则作了比较广泛而详尽的规定。但“最后报告”提交杜鲁门总
统后,美国的一些官员认为对日本太苛刻了,因此反对。再加上这一个月的时间中,远
东委员会已根据临时方案制定了若干临时赔款方案,所以,美国政府没有对“最后报告
”采取任何行动来使之付诸实施,鲍莱的“最后报告”实际上成了一纸空文。但是,我
们从“最后报告”的内容来看,它基本上贯彻了《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精神
,达到了摧毁日本作战的潜力。
由此可见,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在这以后的对日索赔上,不知还要经历多少坎坷崎岖
。中国人,于心不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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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国虽大 好战必亡
天下虽安 忘战必危
我是一只大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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