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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marry (分手总要在雨天), 信区: Green
标 题: 在东京靖国神社前喷抗议标语 冯锦华被判刑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2月10日22:02:00 星期一), 转信
【 以下文字转载自 HITComment 讨论区 】
【 原文由 loner 所发表 】
中新网东京12月10日消息: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对中国公民冯锦华在靖国神社前
喷写抗议标语案作出判决,以“器物损坏”罪名判处冯锦华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3年执
行。冯锦华与他的辩护律师对结果都比较满意,不准备上诉。
今年8月13日,日本首相小泉不顾国内外舆论的坚决反对,执意参拜供奉着甲级战犯
牌位的靖国神社,引起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强烈愤慨。
在日中国人冯锦华对此事深为气愤,8月14日,他在靖国神社前的石雕座上用红漆喷写上
日语“该死”两字,被日本警方以“损害物件”罪名拘捕扣留。后经过中国驻日使馆的
交涉,冯锦华被释放。
现年31岁的冯锦华,1994年从中国山西赴日留学,去年毕业后,进入日本一家电话
公司任职。
冯并不认为白己思想激进,他说,今年日本文部省审定通过了歪曲历史的新教科书
,日本的一批年轻国会议员更是发起了“超党派国会议员大家前往靖国神社参拜”的活
动,特别是8月13日晚得知小泉作为首相最终还是去了靖国神社参拜后,他感到必须用非
暴力的行动,来表达中国人的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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