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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iel (把久久娶回家), 信区: Manage_info
标 题: 关于版主转正的相关规定
发信站: BBS 哈工大紫丁香站 (Sat Jul 2 16:37:48 2005)
第四部分 版主的考察期和转正
4.01 版主上任第一个月为考察期,考察期内主管总管对新版主进行考察,
并根据考察结果决定是否转正。
4.02 考察期内若版主及其所有帐号出现以下任何情况,可免去其版主职
务:
(1).版主因违规受到全站范围内的封禁或警告处罚。
(2).版主存在失职或严重失职行为。
(3).版主就版务或其他问题,与站务发生冲突,且不服从管理。
(4).站务组经讨论认为不适合继续担任版主。
4.03 新版主在上任一个月后,需在版务会议室版提交新版主转正总结。
超期未提交且经站务提醒无效的,可视为自动放弃版主权限,予以
免职。
4.04 新版主转正总结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客观的总结上任以来版面及管理
的情况,如有严重虚假的,可免去版主职务。
(1).版面发展状况总结。
(2).上任以来自己做的主要工作 (包括版面讨论氛围引导、版面整
理、精华区整理三部分)
(3).今后的管理规划。
4.05 转正总结在提交后,由主管站务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公告于
BM_Announce版。如审核失败,则继续一个月的考察,若再次考察失
败,则免去版主职务。
4.06 考察期期间如遇假期、请假或不可抗力关站等情况,考察期顺延。
4.07 自版主转正制度执行开始,若版主超过转正期限没有提交转正申请,
且主管站务没有发现,则此版主处于无限期考察期,直至提交申请
并转正。自发现之日起,此版主按照本办法4.02条的标准处理。但
对未发现前的违规按照正式版主的处罚标准处理。
● 紫丁香BBS站版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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