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eLov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dogcat (评论员), 信区: PieLove
标  题: pielove版重复发表征友文章管理办法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Mon Sep 12 20:58:32 2005), 转信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实用于版面内多次(两次及两次以上)发表以征友为目的
文章的管理和处罚。

第二条 必须完全满足以下情况可以在版面上重复发表征友文章。

1,征友内容诚实可信。
2,上次发表征友文章在一周以前。
3,目前无应征者或未找到可进一步发展关系的应征者。

第三条 重复发文注意事项

1,重复发文须在贴中注明“重复征友”字样。未注明的重复征友文章版主有权
删除。
2,严禁与他人继续交往的同时发表重复征友文章,一经举报将按“虚假征友”
处罚。
3,严禁在一周内重复发表征友文章,或变相发表征友文章。一经发现按版规第
六十五条处罚。

--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240.11]
[百宝箱] [返回首页] [上级目录] [根目录] [返回顶部] [刷新] [返回]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1.986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