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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pippen (snowshuang's bub), 信区: Work
标 题: 哈尔滨市2003届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Mon Nov 4 23:05:57 2002) , 转信
(黑龙江省)关于举办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200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供需见面洽谈会有
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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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行署)教育局、人事局、计委,各普通高等学校,有关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就业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0号)精神,做好2003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
作,更好地为实施“二次创业、富国强省”战略提供人才保障,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
发展计划委员会、哈尔滨市人事局将联合举办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200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
业生供需见面洽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 时间:11月24日(周日)8:30—16:00
2、 地点:黑龙江国际博览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40号)
二、会议内容
1、 宣传就业政策,了解就业形式
2、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
三、费用标准
1、 用人单位参展位费400元/个(3×2米);
2、 付费方式:可以支票、现金或电汇方式办理。
单位全称: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银行帐号:261023940
开户行:建行南岗支行(904)
四、有关要求
1、 各市(行署)教育局、人事局、计委接此通知后应积极做好本地用人单位参会的宣传
和组织工作。
2、 各普通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主动与承办单位取得联系,做好供需见面洽
谈会的宣传工作,并指定一名负责人,做好毕业生统一参加会议;要组织好学生参会,特
别是哈市以外学校要注意保障学生参会过程中的交通、食宿、人身财产安全不出问题,确
保会议安全、有序进行。
3、 各参会用人单位务于11月5日前将回执传真给我们,以便安排展位;用人单位宣传资
料及单位名称横幅(3×0.23米)由各参会单位自行准备。各参会单位请于11月23日前到省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赣水路12-8号)领取展位号并于23日在国际博览中心会场展。
五、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教育局厅(香坊区赣水路12-8号)
联系人:蒲建萍 张文辉 李纯阳
电话:0451-2280826 2280821
传真:0451-2280826
黑龙江省人事厅(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联系人:刘万龙
电话:0451-2625092
传真:0451-2649971
黑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联系人:许靖
电话:0451-2625096
传真:0451-2622176
哈尔滨市人事局(道里区地段街10号)
联系人:梁丽萍
电话:0451-4646356
附件:参会代表回执
用人单位需求计划回执
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发展计划
委员会
二00二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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